主要職能:
一、街道黨工委工作職責:1、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協調轄區內社會單位,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保證黨和政府賦予的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2、討論決定本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城市管理、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領導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
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群眾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4、加強街道及社區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街道及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對轄區內經濟社會組織加強政治領導;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 7、組織、制定社區黨建規劃,協調指導社區單位黨的組織和社區在職及離退休黨員積極參加社區黨組織活動; 8、領導社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三個文明建設; 9、密切聯系群眾,做好群眾工作,及時排查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處置各種不穩定因素,確保社區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10、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街道辦事處工作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 2、負責居民區、街巷胡同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3、組織和監督對違法建筑、違法占用道路、無照經營以及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工作; 4、配合市、區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環境污染項目的治理; 5、協同建設主管部門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揚塵、擾民;配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做好居民工作,維護施工秩序; 6、對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7、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8、制定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組織落實; 9、依照《北京市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2001年市政府第76號令),街道主要負責人對本轄區內重大的安全事故負責; 10、負責本轄區外來人口的綜合管理和地區交通安全工作; 11、負責計劃生育、統計、紅十字會、信訪、人民調解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工作; 12、負責本轄區擁軍優屬、民兵預備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13、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14、制定社區建設、社區服務發展規劃,發展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 15、組建社區服務志愿者隊伍,動員本轄區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 16、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 17、指導社區居委會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 18、對居民進行法制和社會公德教育,組織居民參與社區環境整治等社會公益活動; 19、組織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和社區教育、衛生工作,普及科學常識; 2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海淀區丹棱街10號新海大廈
郵政編碼: 100080
公開(監督)電話: 82666660
Email地址: hdjd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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