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隊隸屬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區委、區政府的共同領導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海淀區進行道路交通管理,確保交通有序、安全、暢通,同時負有維護道路治安秩序的責任。具體任務職責是:
一、依法管理路面交通
1、秩序管理:管理和規范動、靜態交通秩序,糾正處罰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針對交通流量變化,調整交通流量流向,根據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對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參與城市建設有關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區建設等設計、規劃及交通設施建設;對臨時占用道路行為、停車場(位)設置、道路改建工程及開辟道口、公交線路站點實行審批;審批、辦理各種機動車通行證件。
2、指揮疏導交通:通過科學、高效的交通指揮系統預防和處置各種交通意外,防止發生交通堵塞;受理“122”交通事故報警,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路面上的各類交通問題。
3、交通警衛:保衛重要領導、重要外賓行車交通安全;保衛各項重大活動路線、現場交通安全。
二、依法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預防交通事故
在區政府領導下,依靠各級黨政領導,實行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協調指導各級交通安全組織,組織開展全市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依法監督檢查社會各單位履行交通安全責任,對海淀區交通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獎懲;對發生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單位、駕駛員依法進行追查處理。
三、依法管理車輛、駕駛員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年度審驗、換發駕駛證;對海淀區機動車駕駛員發展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實行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管理。
2、非機動車管理:對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專用車輛進行核發、換發牌證、登記造冊以及辦理各種異動手續;對海淀區非機動車的保有量、發展狀況等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提供數據資料。
四、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接受交通事故報警,按規定勘查事故現場、調查取證、認定責任;處罰責任者,調解事故賠償;查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五、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設施
負責本區道路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信號、交通隔離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的規劃設計、維護管理。
六、交通法制管理
監督檢查交通民警執法行為,承擔交通管理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訴訟工作。
七、交通管理科學研究
通過對道路交通科學理論研究和開發應用高新科學技術,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豐富交通管理手段,實現交通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單位地址: 中關村東路98號
郵政編碼: 100080
公開(監督)電話: 6255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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