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并向區政府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2、對區政府各部門、派出機構、鄉政府和區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對本級財政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4、對區屬及市審計局授權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5、對區政府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托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6、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和國際組織、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7、對本區處級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8、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審計的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9、對與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特定事項的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10、根據審計結果向上級提供審計信息,為領導宏觀決策服務。
11、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減負、《會計法》執行情況等專項聯合檢查。
12、對區政府各部門、派出機構、鄉政府、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內部審計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對社會審計組織的業務質量進行監督。
13、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單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1號海淀區政府第二辦公區5層北區
郵政編碼: 100089
公開(監督)電話: 8848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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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地址: www.hda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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