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守昆
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定位在哪里?
撇開實際經濟工作部門不談,在經濟學界,一提到國有企業(是指現有國有企業,非改革完成形態的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基本上沒有爭議,就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即“產
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問題是現存的國有企業,有許許多多不同的類型,有壟斷性的,有競爭性的,有生產公共產品、提供公共服務的,也有生產非公共產品、提供非公共服務的,具有完全不同的屬性,怎么可能按照一個目標模式都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所謂現代企業制度?甚至走股份上市的道路?
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能做到產權明晰、政企分開嗎?
我認為,由于這類企業少之又少,不僅要國有、而且要國營,不能按照市場經濟的一套進行要求。這類企業體現的是國家利益、全民利益,具有政策性的特點,就是帶有準政府的性質,國有企業的領導就相當于準政府官員。對這類企業,應該按一套非市場性要求的辦法管理,而不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類企業以外的現國有企業,則屬于退的范疇,要逐步非國有化,必須“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這樣,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就是保留相當少數必須繼續國有(甚至還要國營)的企業,大多數則改革成為非國有企業。否則,國有企業改革就沒有明確的方向,在“沒有航標的河流”中東闖西碰,要摸著石頭到哪一天才能過河?
國有企業改革能不能突破教條主義的意識形態障礙?
在國有企業改革問題上,人們靈魂深處最擔心的,是根深蒂固的對私有化的恐懼,骨子里害怕私有了會影響到社會主義的性質。迄今為止,學術界都沒有認真回答這個敏感性的一直困擾人們但又必須回答的問題。前面已經分析,有些國有企業連非國有化都是不可能的,在一些壟斷領域、重要行業,國有是必須的。可是,對于那些需要非國有化甚至私有化的國有企業改革,是不是就改變了社會主義的性質?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社會主義的所有制。我認為,在這個問題上,關鍵是要真正搞清楚馬克思關于所有制性質的重要思想,徹底地從教條主義束縛中擺脫出來。
所有制理論在馬克思經濟學說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馬克思所有制理論的核心和精髓并不是“公”和“私”的截然對立,而是所有制主體的屬性。勞動者所有制,是馬克思關于社會主義所有制最基本、最本質的規定,也是最高層次的抽象。
我們今天在勞動者所有制的基礎上,究竟實行什么樣的所有制形式,就是宜公則公,宜私則私。必須明確,要不要私有化是一回事,私有制是什么性質是另一回事。實際上,我們多年來總是抱有一種理想化的帶空想色彩的“公有制情結”,以為公有制可以保證人人有飯吃,人人有活干;以為政府總是能夠代表人民擁有越來越多的生產資料,可以保證有較多的平等和效率。
但實踐證明,這完全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在有些公有制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由于找不到真正的所有者代表,沒有人對公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也沒有人真正代表國家的利益和全民的利益,實際擁有國有資產支配權和決策權的個人,追求的并不是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大化,而是個人利益最大化(也有少數經理人例外,但沒有制度保證)。事實上,這樣的公有制有其名而無其實,不是真正的公有制,而是極端的私有制,是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私有制。這樣的“私有制”才是可怕的私有制、危險的私有制。所以,人們沒有必要害怕國有資產向非國有方面的變化。那種過時的、僵化的教條主義的所有制理論必須徹底打破。
如何保證國有企業改革的公正性?
現在國人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害怕國有資產在改革中大量流失,特別是流失到個人腰包。我認為這種擔心是完全必要的。國企改革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不是缺少經驗產生失誤,而是有些人打著改革的幌子,設租尋租、官商勾結,制造“一夜暴富”。當然,在改革過程中,我們不可能將賬面資產作為企業的價格,如果低于賬面資產,就認為有流失,就反對改革。從嚴格意義上講,對于那些需要進行非國有化改革的國有企業,其價格是由一定市場環境下所形成的供求關系決定的。而且在預先作價的時候,應該考慮到企業原來的負擔以及繼續承擔的責任,比如原債務、職工的安置等。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一,要確定真正的所有者代表。這在國有產權改革中至關重要。誰是所有者代表,這個主體必須明確,責任也要清楚,不能到最后找不到真正的責任人。
第二,要有盡可能多的競爭者,便于市場價格的形成。特別要防止人為的壟斷,把有些競爭者排除在外。即使是“一對一”的交易,也要遵循必要的程序,不允許暗箱作業。
第三,建立對參與國企改革當事人的監督機制。任何國有企業的改革,都不能充斥著無責任現象,人為設計一些漏洞瞞天過海,把故意造成的失誤當作是交學費,把改革看作是“免費的午餐”。
事前,對某一個國企改革要有認真的可行性研究論證,盡可能周到地考慮到一些容易出現的漏洞,并有防范的措施;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必要的程序進行操作,防止改革走形式、走過場;事后,要經得起嚴格的檢查。對在改革中以權謀私的行為,不僅不搞下不為例,而且要嚴肅查辦。除了將不義之財吐出來,還要嚴加懲罰。這絕不是對國企改革過于苛刻,讓改革高不可攀,而是對國家和人民負責,保證改革不走樣,使一些有特殊權力的人無漏洞可鉆。我還認為,只要做到了改革的公正性,國有資產哪怕是零價格出售,都不能說成是流失。我們既要防止借口資產流失阻礙改革,也要反對借口改革以權謀私。改不改必須肯定,如何改必須慎重。
(作者為江蘇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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