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凱北京報道】為了更好地服務走出國門的中資企業,商務部建立了《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
《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是指我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境外中資企業等,以年度報告和不定期報告的形式,集中反映境外中資企業在東道國(地區)投資經營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障礙和壁壘,供國內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參考,以便有關部門在全面跟蹤了解我
國企業境外投資經營遇到的各類問題基礎上,通過多雙邊機制,維護我國企業合法權益的一項制度。
據了解,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我國企業在境外開展投資經營和服務貿易活動中遇到的問題、障礙、風險和壁壘。該項制度給中國企業提供一個向我國政府部門反映投資所在國(地區)投資環境和有關問題的平臺,如不利于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在公共治安和安全、企業誠信、政府廉政、基礎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它涉及到其投資環境的問題。
為企業解決問題是該項制度的根本點。由于該制度側重報告東道國投資環境的“問題”,因此為解決問題,報告制此度還規定:商務部在接到報告后,對涉及雙邊經貿關系的重要問題,將通過高層互訪、雙邊經貿混委會及政府部門工作層雙邊磋商等渠道,幫助企業盡快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對涉及投資壁壘或服務貿易壁壘的問題,商務部可以立案進行投資壁壘調查。(22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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