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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法律顧問指出 網絡版權保護應兼顧雙方利益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1日 10:46 光明日報

    網絡版權應如何保護 網絡媒體又該如何合理、有效地向著作權人支付稿酬 在日前于本報舉行的首都媒體法律顧問座談會上,與會代表認為,網絡版權保護應兼顧著作權人和網絡媒體雙方的利益。

    與會代表指出,近年來由于網絡媒體登載作品而引發的網絡版權糾紛明顯增加 。網絡版權應該受到保護,但如何保護,網站如何在合法合理的范圍內降低版權成
本,值得探討。光明日報法律處處長黃曉認為,現行法律規定的網絡傳播權賦予作者過大的空間,給網站支付稿費帶來了很多困難。北京律師協會新聞出版委員會秘書長孫斌指出,新聞媒體主辦的網站將傳統媒體發表的內容上網,實際上這只是將作品數字化了,不應該和商業網站的登載行為一概而論,但按現行法律來看,涉及到了作者的網絡傳播權,處理起來比較困難。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陳欣新指出,目前現有的管理機制,不管是對著作權人還是網站都不合算。他建議進一步完善媒體公會組織和著作權管理組織,在兼顧著作權人和網站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建立一套具有較高可操作性的行業規范。中國記協國內部主任孫正一表示,中國記協將與有關方面加強溝通,推動網絡版權和新聞網站權益的保護工作。

    來自中國記協、北京律師協會的有關負責人和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傳媒大學的學者與首都部分新聞媒體的法律顧問參加了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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