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20日電 據《南京日報》報道,南京市政府日前出臺《關于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指導意見》,提出南京市將通過減少工效掛鉤限制、擴大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數量等措施,促進企業提高在職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對于實現盈利且盈利連續3年增長卻不加職工工資的企業,規定要依據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參照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盡快提高職工工資。
據介紹,這個《意見》明確提出,在堅持“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的原則基礎上,將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比例由1∶0.3-0.8提高為1∶0.3-1。也就是說,如果稅務部門核定的企業利潤增長基數為1,過去企業最高可按照0.8的比例上調工資總額,而現在企業最高可以同等比例上調。同時南京市還將放寬工效掛鉤實行范圍,由原來限制在國有、集體企業中實行擴展為南京市所有生產經營正常、內部管理規范、財務制度健全的企業均可申請。企業實行工效掛鉤的形式也由以往政府部門審定改為企業依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決定。
這個《意見》同時規定,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在工資指導基準線范圍內,可自主確定工資總額;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市職工工資的,在效益允許情況下,可在工資指導線預警范圍內自主確定工資總額。據了解,今年年底前,南京市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將由去年的261家擴大到400家。
這個《意見》要求,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強督察,切實維護職工權益。市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支付工資行為的監督檢查,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和拖欠、克扣職工工資的違規企業將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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