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以“農業園”開發房地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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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9日 14:02 新京報 | ||||||||
11月16日,為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建設部發布通知,其中要求嚴格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禁止房地產企業以“現代農業園區”或“設施農業”為名,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變相從事房地產開發和商品房銷售。 報料線索一經采納,獎金至少百元 ,還將進行線索評獎,獎金最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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