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了《關于調整境內居民個人自費留學購匯指導性限額的通知》,放寬境內居民個人自費留學購匯政策。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 “通知”提高了自費留學人員的購匯指導性限額,學費按照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學費證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學費標準進行供匯;生活費的供匯指導性限額為每人每年等值2萬美元。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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