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時評
距離2006年底銀行業對外全面開放僅余兩年時間,四大國有銀行在國家主導下全面提速股改,“小而散”且囿于一隅的112家城市商業銀行何去何從正成為各相關方的要事。
被稱為商業銀行第三梯隊的城市商業銀行先天不足。1995年脫胎于城市信用社的城市商業銀行是以地方政府控股為主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機制的缺失加上政府的嚴重干涉,絕大多數城商行后天畸形生存。權威部門資料顯示,112家城商行中只有30家左右稱得上“合格”,約一半無法盈利。囿于一地的城商行何以面對全面改革后的四大銀行和200
6年之后強勢進入的外資大行呢?
銀監會在其本周首度發布的《城市商業銀行監管與發展綱要》中明確指出,將繼續推行對城商行實施分類監管,促進城商行區域聯合和重組。符合監管條件的城商行將可跨區域經營,而“不行的就退出”。銀監會的監管取向已相當明了,而“鼓勵市場化實質性重組”和“扶優發展”正是監管的要義。
毋庸置疑,銀監會的監管取向將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各地城商行的重組和發展。但是,政府控股的城商行若在短期內啟動市場重組,各地政府股東的力量絕不可小覷。各地政府應本著為當地經濟發展和信用建設長遠負責的態度,推動城商行進行市場化重組,行政干涉亦應完全退位于城商行的市場化運作。
事實上,我們目前仍看到不少城商行的政府股東尚未下定決心推動城商行重組。究其原因,無非是地方財政不愿為城商行的歷史包袱埋單,或者地方官員不愿在其任期內為前任的歷史遺留問題負責,甚至有政府股東還希望城商行充當“第二財政”角色。在銀行業即將全面開放的背景下,這種拖延的想法務必快速根除,否則,城商行的前途堪憂,并最終影響當地經濟和信用環境建設。杭州市政府和青島市政府已通過注入優質資產和現金置換當地城商行不良資產,提升其資產質量;佛山市政府也已作出表率,正促成興業銀行并購佛商行。
在重組浪潮逼近之際,城商行自身亦應有明確、清晰的定位,特色銀行應成為城商行的發展目標。 本報經濟評論員 謝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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