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民也可領失業保險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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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9日 10:57 南方都市報 | |||||||||
農民也可領失業保險金 市勞保部門最新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力納入就業服務管理 本報訊 (記者綦偉)就業登記不再只是城鎮居民的“專利”,農民也可以享受這樣的政策了。根據廣州市勞動保障部門的最新規定,本市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有轉移就業愿望的
最新出臺的《廣州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市戶籍、有轉移就業愿望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16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女1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的農村勞動力,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鎮)、村(居)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但已靈活就業,且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或者從事自由職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以及無就業愿望的人員不在其內。 辦理求職登記時,農村勞動力只要填寫《廣州市農村勞動力求職登記表》,連同戶口簿、《廣州市勞動力就業手冊》交經辦機構即可。初次領《廣州市勞動力就業手冊》人員,經辦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向其發放《就業手冊》,并記錄求職信息。 據了解,《就業手冊》是農村勞動力辦理求職、就業登記和享受就業服務的憑證,實行一人一冊。辦理就業登記后,用人單位或個人可按規定憑《就業手冊》及其他申報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請享受就業扶持資助政策。農村勞動力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須在《就業手冊》“解除勞動關系情況”頁填寫解除勞動關系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并加蓋公章;并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停保手續后10日內,將《就業手冊》退回農村勞動力本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農村勞動力,憑《就業手冊》辦理申領手續。 《就業手冊》遺失后,農村勞動力可持戶口簿、補發申請書及相片,到戶籍所在地街(鎮)、村(居)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發。經辦機構核實相關材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補發,在《就業手冊》上記錄最近一次求職或就業登記情況。 《暫行辦法》要求各級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根據就業登記的情況,做好轄內農村勞動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培訓等服務,定期開展情況摸查,著重做好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幫扶工作。市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要延伸到村(居)就業服務平臺,實現全市勞動力供求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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