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企業“兩頭坐大”不改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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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9日 10:00 證券時報 | |||||||||
    入夏以來,電力緊張越發彰顯,全國24個省市相繼拉閘限電,一些地方的缺電程度已達到改革開發以來最嚴重的程度。電力供應的短缺并不是唯一的現象。今年,首先是珠三角和長三角前后出現了“民工荒”;進而,土地市場告急,一方面是大量工業企業的用地需求得不到充分滿足,同時,開發用地供應緊張,致使今年房價平均漲幅已超過10%。與供應短缺相伴隨的,是內需持續不振,中國經濟可謂面臨著資源短缺與內需不足的雙重約束。
    若是把這一現象放在更宏大的背景下來看,情況更令人擔憂。1997年以前,經濟增長率高于8%,被視為是經濟“過熱”、通貨膨脹,于是連續多年實行緊縮性調控政策;但在1998年至2002年,經濟增長率在7%到8%之間徘徊,又被認為是經濟“過冷”、通貨緊縮,宏觀調控馬上轉向為擴張性政策;到了2003年,經濟增長率9.1%,宏觀政策再一次轉向,政府接連出臺緊縮性調控政策。短短10年間,宏觀政策出現了兩次180度的轉向,似乎增長率高于8%即為“過熱”、低于8%即為“過冷”,難道只有不多不少、正好是8%才是中國經濟健康的增長率?為什么中國經濟的自我調節能力如此脆弱?難道中國經濟只能維持“鋒刃”上的均衡增長?     問題出在哪里?若是在完善的市場經濟里,價格機制能夠自發調節生產和需求,則斷無這種冷熱不均的現象存在。供給短缺,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典型特征,而需求不足,是市場經濟的常有現象,兩種現象同時并存,是轉型經濟的特有表現。中國經濟的忽冷忽熱,艱難地行走于“鋒刃”之上,當是轉型不徹底的緣故。     這種轉型的不徹底,當前具體表現為要素市場的建設相對滯后,存在大量的半拉子市場。比如房地產市場,產品市場上的開發商之間差不多是充分競爭的,而其上游市場是由政府一家壟斷了土地供應。電力市場亦復如此,用電市場上,用戶在政府制定的電價水平下自由購買,但是在上游市場上,是較土地供應政府獨家壟斷更為復雜的雙重壟斷。     還以電力改革為例,現在的電力供應系統可以概括為“廠網分離、競價上網、政府定價”,這是一個運作復雜的體系,其間電價系統被人為切割成兩塊,行政性壟斷的影子隨處可見。在生產市場上,發電企業可以有條件地進入發電領域,所生產的電由電網企業一家統購,電網企業一家買方壟斷;在銷售市場上,由電網企業將電銷售給終端用戶,在這里,電網企業扮演的是賣方一家壟斷。     若是如改革所期望的,讓電網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作為一個利益主體,在采購市場上,電網企業勢必利用自己的買方壟斷地位,壓低采購價格降低成本,這將使得生產企業所提供的產量低于均衡產量;在銷售市場上,上游的生產不足必定造成電力供應絕對量的不足,同時買家又必須接受電網企業憑借自己的賣方壟斷地位所開出的高價。如此市場所形成的價格,如何能夠有效配置電力供求?     如今電力短缺了,于是有改革的聲音傳出來,提出電力要提價,以高電價來遏制過度用電需求。用價格調控電力供求的大方向固然不錯,但是價格機制能夠有效調控資源配置的前提是———要素市場和產品市場都必須是充分競爭的市場。只要這種電網企業“兩頭坐大”的壟斷局面不徹底改變,僅僅只是一味提高價格,不過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急措施而已,斷無效率可言。     電力體制改革,要義是消除電網企業的居中壟斷,使發電企業與用戶直接相遇,構造一個真正的供需雙方角力的市場。制度經濟學有個基本看法,制度的變遷能夠促進技術變革,技術的變革也能推動制度的變遷,無論何種言之鑿鑿的自然壟斷,無非是強調在技術上非壟斷不可,都是似是而非的謬論罷了。     電力改革的艱難只是中國經濟處于轉型階段的一個側面,建立完善的要素市場,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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