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由首都30多家新聞媒體聯合主辦的2004年中國“霸王現象”認知度調查日前正式啟動。
你要去商場買東西,“售出商品,概不退換”等店堂告示隨處可見,雖然覺得不合理,但又不得不按經營者的告示執行;你要外出旅游,“打折機票不能退”、“酒店退房截止到中午12點”,理由是“這是國際慣例”;你要去買房,開發商給你提供了這樣一份合同:
“消費者未按期向開發商付房款,逾期超過30日,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開發商逾期交房超過180日,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同是違約,雙方承擔的責任卻不對等……在我們的日常消費中,諸如此類的不合理現象屢見不鮮,這些都是人們常說的“霸王現象”“霸王條款”。
霸王現象,就是在各種交易中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其主要表現在訂立一些不平等的霸王條款;而霸王條款主要是指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對消費者權利多方面限制,嚴重侵害廣大消費者權益。
霸王現象和霸王條款的大量存在,阻礙了市場經濟的正常健康發展,制約了行業、工商企業間的平等競爭,消費者普遍強烈不滿。為了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促進各行業按照“公平合理、利益與風險共擔、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制定條款”,規避和防范“霸王現象”的滋生和蔓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國產業報協會所屬30余家新聞媒體與經濟參考報聯合主辦了“2004年中國‘霸王現象’認知度調查”。
據首屆“霸王現象”研討會組委會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查是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公益性調查,由中國社會調查所提供問卷設計、統計分析等技術支持,調查過程由公證部門進行公證。調查的重點是反映公眾對我國霸王現象的認知狀況,向社會公開征集各個行業里的霸王現象和霸王條款。調查結果將由中國首屆“霸王現象”研討會在媒體上向全社會公開發布。
《市場報》 (2004年11月19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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