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萬鴻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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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9日 05:4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04年11月18日召開,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進行。本次會議應收表決票九張,實收表決票九張。 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以下議案: 1、《關于董事會部分董事變動的議案》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提名,同意陳善清先生為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董事候選人簡歷附后) 該議案尚須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2、《關于向華夏銀行辦理1000萬元抵押貸款續貸的議案》 公司于2003年12月與華夏銀行武漢分行營業部簽定了金額為人民幣壹仟萬元短期借款合同,以自有機器設備作為抵押,目前該合同已到期,為妥善解決公司歷史遺留問題,同意以評估值為人民幣18,734,531.38元的自有機器設備作為抵押,向華夏銀行武漢分行營業部申請辦理人民幣壹仟萬元整流動資金貸款續貸,期限壹年。 特此公告 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1月18日 附件一:董事會候選人簡歷 陳善清,男,1973年2月17日出生,本科。曾任廣州華美教育集團團總支書記、校長助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團支部書記、經理;共青團廣州市青少年素質教育中心主任、總經理;現任廣州美城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附件二:獨立董事意見 萬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11月1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會部分董事變動的議案》。 鑒于工作變動原因,羅曉林先生提出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一職。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提名,董事會同意推薦陳善清先生為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 經審閱陳善清先生履歷,未發現有《公司法》第57條、58條規定的情況,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 同意按規定將《關于董事會部分董事變動的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劉佩蓮、李戰良、施偉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