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委委員面臨大“換血”,調整比例將不低于總數的1/3
本報訊據《深圳商報》報道,17日下午,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某處負責人證實,王小石確已批捕(相關報道見本報17日財金新聞)。另外,每屆任期一年的發審委委員將要換屆改選,調整比例將不低于總數的1/3。至于其與“王小石事件”是否有因果關系,這位負責人未予作答。
《財經》雜志曾于日前報道,“有消息表明,王小石涉嫌與深圳的一宗案件有關。據悉,王小石與某人在深圳合伙擁有一家公司,以財經公關為名,而主要‘業務’之一是向謀求在國內上市的企業‘出售’證監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獲利甚豐。后王的合伙人因被家人舉報而東窗事發”。
經調查了解,上述這家公司是注冊地址在深圳市福田區燕南路上的一家名叫深圳市九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該公司以財經公關為特色,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萬元,注冊時間為2001年3月30日。公司股東有3個。據說,王小石在上述公司中持有的是裙帶股份,公司的一個股東是其親戚。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發審委是股票發行上市的最終審核人。老的發審委成立于1999年,其委員達80名。參加具體某一股票發行申請審核會議的,通常為9至10名發審委委員,由他們組成一個專門的審核小組。
去年發審制度改革之前,由于發審委委員的名單處于保密狀態,而且每次召開發審會的委員不同,“公關”市場對每次上會的發審委委員名單非常感興趣。這樣的名單,被認為對部分擬上市企業非常重要。
據知情人士透露,出售一份上會的發審委委員名單的價錢在二三十萬元。
此外,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某處負責人17日證實,發審委委員是要換屆改選,調整比例將不低于總數的1/3。
根據去年頒布的《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發審委委員每屆任期一年,可以連任,但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3屆”。
業內人士指出,發審委改選當然是現行規定的要求,但大量換人與王小石事件應有著某種間接的關聯。
從目前證券“發審”暴露出的問題來看,其根源是監管者將裁判員和運動員的雙重身份混合使用,加上不透明的“發審”表決機制,導致上市公司“圈錢”者頻頻出現。
“身兼要職”的王小石出賣發審委員名單,最終讓擬上市公司在發審過程中暢通無阻。又有誰知道在我國1600多家上市公司的發審環節中,像這樣的事情究竟還有多少呢?
據悉,王小石雖然僅為一處級干部,但王小石所在的部門卻是舉足輕重。按照《證券法》的規定,股票的發行要經過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同意。而王所在的處正負責與發審委的聯絡與組織工作。(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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