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良
俄羅斯的某“斯基”從一座大廈的頂層懸掛下一幅巨大的愛情誓言“ILOVEYOU”,向他心中的天使“某娃”表白愛情,結果,全世界的媒體爭相報道——全世界人民做了他們愛情的見證人,浪漫極了。
那天看到報紙上說,南京有個小伙子用3個月的薪水買了9999朵紅玫瑰,在女友上班的地方做了一堵玫瑰墻,終于在苦等3小時后,迎來女友重投懷抱。在場的人都鼓起掌來,娛記們頻頻按下快門,記錄下這一眾目睽睽下的愛情光輝。
真的,我們示愛的方式,已經越來越醒目大膽,引導媒體、爭上頭條不說,讓千千萬萬來來往往的陌生人有目共睹,類似于法律上常說的“證人越多,事件的真實性就越可靠”吧。
很長時間以前,報紙的“情感”板塊就辟了一方天地,給人們登短信留言。偶爾看一眼,總是登得滿滿的,我懷疑一定還有不少因版面限制而無法刊登的。留意了幾次,感覺像偷窺別人的隱私,有點不好意思,卻驚異地發現,N條短信留言中99.9%是關于愛情的,并且都是永遠,至少是一輩子;都是惟一,至少是今生的惟一。看得人直汗顏呀——我很少想那么遠,只擔心明天的房租;而今早的橙汁,很新鮮,叫人滿意;昨晚他回來不算晚,也沒有喝醉;今天,會繼續。
許多人喜歡把自己小小的愛勇敢地推到大大的公眾面前,不知道是為了幫助自己下一個愛到永遠的決心,還是為了給對方增加點壓力:全世界都知道我們在一起、我愛你,將來有一天,你想負我?那也就是負所有的人呀。
其實,我們能愛一個人多久,等一個人多久,從科學角度來看,真是個未知數。只是沒有人滿足“他今天愛我”。愛或不愛,最終到底是否在一起,在一起是不是快樂,都是你和他的事,是用不著找誰證明的,也不是證明人越多越保險的。誰是愛情的證人?不是那幅巨大的廣告,不是只開3天的玫瑰,也決不是那張他曾經拿給你看的寫著他誓言的報紙。只有你,你自己,才是真正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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