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熱電(600982)股權轉讓的關聯交易補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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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7日 06:2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寧波熱電(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熱電”或“本公司”)于2004年10月29日在上海證券報刊登了關于股權轉讓的關聯交易公告,擬將本公司持有的寧波慶豐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豐熱電公司”)35%股權轉讓給寧波市電力開發公司。本公司
1、經江蘇天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慶豐熱電公司2004年6月30日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出具了的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天衡審字(2004)461號)。 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項目2004年6月30日(單位:人民幣元) 資產總額134,348,476.92 負債總額70,521,687.20 凈資產63,826,789.72 1-6月主營業務收入42,123,574.11 主營業務利潤-4,494,825.64 凈利潤-3,458,266.15 2、根據本公司與寧波市電力開發公司簽定的《股權轉讓合同》關于以賬面值與審計值孰高確定作為轉讓價格的定價原則,慶豐熱電公司2004年6月30日凈資產賬面值為63,953,603.44元,高于同期凈資產審計值63,826,789.72元。據此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為22,383,761.20元(63,953,603.44×35%)。 3、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次關聯交易出具了《關于寧波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讓涉及關聯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認為:本次關聯交易遵守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關聯交易程序的要求,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寧波熱電《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原則,符合寧波熱電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與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江蘇天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天衡審字(2004)461號審計報告 2、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寧波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讓涉及關聯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附件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查閱。寧波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7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