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合通訊》16日報稱,韓消費者團體、政府有關部門和在野黨議員等自2000年起持續推動修改“食品衛生法”,要求對餐廳強制實施牛肉原產地標示制度,但國會因擔心引發貿易摩擦以及認為缺乏實效性未予采納。本月16日,10名在野黨議員再次提出相同議案,但國會法案審查委員會持否定意見,認為“首先應開發有效的檢查技術”,預計該議案將再次流產。消費者團體協議會和農林部、保健福祉部等政府部門對此十分不滿,估計今后還將繼續提出類似法案。
根據韓現行《農產品質量管理法》,肉鋪、百貨店等食用肉銷售業者必須對肉類產品標示原產地,但對餐廳沒有強制性要求
(信息來源:駐韓國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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