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現行的交易、存管體制 夯實保護投資者利益基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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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6日 09:47 上海證券報 | |||||||||
    目前,"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已經成為發展我國資本市場的基本理念和重要原則。確保投資者在交易、存管、結算中證券資產和結算資金本身的安全、完整是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最基本條件和基礎。目前這個基礎還不夠穩固,而如果沒有這一穩固的條件和基礎,就更無從實現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些更高層目標了。因此,亟需改進現行的交易、存管體制,夯實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基礎。
    現行的交易、存管體制是投資者通過券商以法人名義在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交易席位和結算帳戶而進行交易、結算的,交易、結算的原則是凈額清算原則,這就使券商擠占、挪用客戶資產具有操作上的可能性。為了夯實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的基礎,必須改進現行的交易、存管體制。     按照改進與穩定相結合的原則,基于目前的條件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改進我們的交易、存管體制。     首先是把證券交易的經紀業務整體從券商中分離出來,券商不再從事證券交易的經紀業務。其次由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機構收購從券商中分離出來的與證券交易經紀業務相關的資產和人員,或者券商以經紀業務相關的資產向交易所和登記結算機構進行投資增資。再次合理設計分支機構的層級和幅度,由一級分支機構承接現行券商所有的各交易席位。并應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銀行在交易結算和現金管理中的作用。     此外,改進后的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職責是:確保投資者或客戶交易、結算的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和所登記、存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相關的法規建設要以此為出發點和歸屬。在進行上述改進后,可消除現行體制上的缺陷和矛盾,在此基礎上加強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法律、誠信、職業操守等方面的教育就可以把擠占、挪用客戶資產的現象降低到個別的最低程度,從而使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最基本條件得以實現,基礎得以夯實和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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