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科技召開2004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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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6日 05:4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公司2004年度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于11月12日下午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7人,董事鞠淑芝、周延杰委托董事長龍長生出席會議并行使表決權。部分監事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龍長生董事長主持。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關于將《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A股)決議》的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議案; (一)公司符合增發新股(A股)條件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關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關于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關條件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董事會認為公司符合增發新股(A股)的條件,決定公司申請增發不超過6000萬股的人民幣普通股。 (二)公司申請增發新股(A股) 公司申請增發不超過6000萬股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具體方案如下: 1、發行股票種類及面值: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 2、發行數量:不超過6000萬股,最終發行數量將由公司與主承銷商根據申購情況結合資金需求確定。 3、發行對象:持有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帳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股權登記日在冊的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可按一定的比例擁有優先認購權。 4、定價方式:本次公司增發新股采用網上、網下同步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的方法。 在所確定的詢價區間內,通過網下對機構投資者與網上對公眾投資者同步進行累計投標詢價,根據詢價結果,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結合募集資金的需求量共同協商確定最終的發行價格。 5、發行方式:本次公司增發新股采用網下向機構投資者配售和網上向公眾投資者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根據申購結果確定最終發行價格和網下配售與網上發行的數量。具體網上、網下發行數量,根據申購結果采取雙向回撥方式確定。 6、本次募集資金用途及數額:公司本次增發新股(A股)所募集的資金將用于: (1)投資38000萬元建設大規模集成電路封裝測試項目; (2)募集資金余額6000萬元,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本次募集資金原則上不超過上述擬投資項目所需資金總額4.4億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三)關于本次申請增發新股(A股)募集資金計劃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申請增發新股(A股),募集資金計劃投資新建大規模集成電路封裝測試項目。該項目總投資規模為74345萬元,項目技術采用BGA和CSP封裝形式,該技術是當前國際先進的主流技術,產品以存儲器和專用芯片組為主,項目建成后將形成年封裝測試大規模集成電路1.3億塊(65億線)的生產能力,可為國內外用戶提供具有較高封裝技術水平和多種封裝形式的封裝測試代工業務。 該項目已經國家計委計高計(2001)1375號文批準。公司認為,以近兩年全球和中國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情況看,無論從市場、技術、產業、經濟等各項因素來衡量,項目的實施條件比項目立項審核時更加成熟。該項目據專家預測評估,業績前景看好,公司認為可以產生良好的投資收益。 鑒于發行新股條件的變化,本次計劃增發募集資金量難以滿足項目投資資金總量的要求,公司擬采取另外自籌資金或與國際生產廠商合作投資并占絕對控股權的方式,完成該項目的實施。 (四)本次申請增發新股(A股)決議有效期 將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A股)的議案》實施有效期,及對董事會辦理增發新股(A股)等相關事宜的授權事項的授權有效期,延長一年。 (五)本次申請增發新股(A股)完成前未分配利潤由增發后全體股東共同享有 提請股東大會同意將本次增發新股(A股)完成前未分配利潤由增發后全體股東共同享有,公司用當期實現利潤進行利潤分配除外。 (六)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增發新股(A股)相關事宜 1、授權董事會按照股東大會通過的發行方案和范圍,決定本次增發新股(A股)的發行數量、發行價格、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等具體事宜。 2、授權董事會在本次增發新股(A股)完成后,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事宜。 3、授權董事會在本次增發新股(A股)完成后,對《公司章程》相應條款進行修改,并報工商管理部門備案。 4、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增發新股(A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包括與合作方簽署合作協議等。 5、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增發新股(A股)的其他相關事宜。 該議案尚須股東大會通過后,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后實施。 二、關于召開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董事會決定于2004年12月18日(星期六)下午1:30,在良友大廈召開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將審議以下議案: 1、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說明(已經2004年10月9日召開的公司2004年度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見2004年10月12日的《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信息披露編號:臨2004-016); 2、關于將《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A股)決議》的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議案; 3、關于調整投資的議案(已經2004年7月29日召開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見2004年7月31日的《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信息披露編號:臨2004-012)。 會議出席對象: 1、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2、截止2004年12月8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股東,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參加表決(委托書附后)。 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登記辦法: 1、登記手續: 1)符合上述條件的法人股股東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持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股東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持股東帳戶卡、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2)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股東持股東帳戶卡、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異地股東可以用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登記。 2、登記時間:2004年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3、登記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良友大廈 4、投票代理委托書應當在本次會議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前送達或郵寄至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并與委托書一并送達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其他事項: 1、與會股東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本次會議不發禮品,會期半天。 2、本次股東大會的聯系人:李樹郁 聯系電話:021-58765800 傳真:021-58870670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股東帳戶卡號:持股數: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是否具有表決權:是( )否( ) 對每一審議事項的意見:同意( )反對( )棄權( )代理人決定( ) 是否對可能列入議程的臨時提案具有表決權:是( )否( ) 對臨時提案的表決意見:同意( )反對( )棄權( )代理人決定( ) 委托書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書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簽名(法人股東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備注: 1、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圖表決:是( )否( ) 2、如對列入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分別有不同的表決意見,請在委托書中另外說明 附件二: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審核報告 信長會師報字(2004)第11273號 上海宏盛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們接受貴公司董事會委托,對貴公司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核。我們的審核是根據《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要求出具的。貴公司董事會的責任是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實物證據、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口頭證言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據。我們的責任是根據貴公司董事會提供的資料發表審核意見。在審核過程中,我們結合貴公司實際情況,進行了審慎調查,實施了我們認為必要的審核程序,根據審核過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職業判斷。本報告僅供發行人為本次增發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們同意將本專項報告作為發行人申請增發新股所必備的文件,同其他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并對本專項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前次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 根據1994年4月8日上海市證券管理辦公室滬證辦(1994)035號《關于對上海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配股申請的批復》,以總股本6,268.52萬股為基數,按每10股配3股,向全體股東配售1,880.5559萬股,每股配售價1.80元。 該此配股實際配售6,062,630股,共募集資金人民幣10,912,734.00元。公司于1994年4月19日至1994年5月17日收到上述資金,業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信會師報字(94)第560號驗資報告。 二、前次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貴公司1994年4月9日公布的配股說明書,關于募集資金使用投向為: 良友大廈總投資2.4億元,公司投放1.6億元,已投放0.7億元。 上述項目合計投資額與可募集資金10,912,734.00元的差額,由公司采用流動資金貸款方式解決。 (二)前次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年度報告及有關信息披露文件的對照: 公司對前次募集資金披露及使用情況如下:(單位:萬元) 以上為每年累計數據,在1995年公司已將配股所得的資金全部投入良友大廈項目。 (三)前次募集資金的收益情況:(單位:元) 三、審核結論: 貴公司前次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與 貴公司董事會的說明及有關信息披露文件相符。 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中國注冊會計師 地址:中國?上海錢志昂 南京東路61號4樓 電話:(021)63606600 王士瑋 傳真:(021)63501004 郵編:200002 二OO四年十月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