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最近一段時期,我國北方一些省市相繼出現了一批以“合作造林”、“托管造林”為開發項目的林業公司,為了吸引投資者購買他們的林地,有的公司開出了比銀行存款利率高幾十倍的收益率,并不約而同地稱投資林業是“零風險”。
對于這些充斥在市場上的形形色色的誘人廣告,參加首屆中國國際林業博覽會論壇的林業專家們提醒,林業生產有其自身規律,投資林業同樣也要承受巨大的市場風險,一定要
慎重行事,謹防掉進一些借造林之名、行圈錢之實的“綠色陷阱”中。
林業具有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支持和鼓勵各種社會主體投資發展林業是國家的重要政策。目前,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我國林業產業發展的主力軍。近5年來,我國林業產業發展總投入的87%都來自于民間資本。2003年,非公有制林業造林面積占全國造林面積的58%,非公有制林業工業總產值也幾乎占到全國的“半壁江山”。
國家林業局曾經對毛白楊、泡桐、意大利楊、小黑楊、日本落葉松等10多種主要速生豐產樹種的投資和效益進行分析,按每畝造林成本(不含承租土地費用等)360元、一個經營周期為10年計算,每畝生產量約為10立方米,年均生長量約為1立方米,綜合出材率約為60%-70%,每畝產材量約為6-7立方米。按目前每立方米木材市場價格650元計算,每畝速豐林一個經營周期的毛收入約為3900-4500元,平均每年為390-455元,其中還包括護林成本和有關稅費。
在林業專家們看來,林業投資收益率能達到10%-12%已經是相當不容易了,一些造林公司在廣告上鼓吹投資收益率可達到40%-50%簡直是“天方夜譚”,根本不可能實現。他們提醒廣大投資者在決策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造林企業的經營主體基本情況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仔細審查合同內容和企業廣告宣傳是否一致,以確保自身的權益不受侵害。(張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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