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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5日 05:5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

  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一.緒 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理念、投資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全部必要事項,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資料申請募集的;鸸芾砣藳]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鸷贤羌s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 義

  在《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公司名稱: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3.設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4.法定代表人:平岳

  5.執行總裁:陳儒

  6.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7.電話:(021)38834999

  8.傳真:(021)68872488

  9.聯系人:王儉

  10.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11.股權結構: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平岳先生,董事長,國籍:中國。高級經濟師,畢業于蘭州大學。歷任中共甘肅省靈臺縣委宣傳部副部長、辦公室主任,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副處長、副部長,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代行長、黨組副書記、行長、黨組書記、中國銀行總行紀委書記、中國銀行常務董事、中銀香港非執行董事。2002年11月至今任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李山先生,董事,國籍:中國。美國加州大學碩士、麻省理工學院博士,F任中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國家開發銀行顧問、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歷任高盛公司執行董事,國家開發銀行投資銀行籌備組副組長,雷曼兄弟公司董事總經理。

  服山清一(SeiichiFukuyama)先生,董事,國籍:日本,F任美林投資管理董事總經理、日本及亞太區首席運營官,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執行董事。曾留學中國。歷任水星資產管理公司駐臺灣首席代表、董事,美林投資管理(亞洲)公司董事、亞太業務主管。

  陳儒先生,董事、執行總裁,國籍:中國。經濟學博士、南開大學博士后,高級經濟師、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曾參與深交所籌建。歷任深圳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兼執行總裁,中國銀行總行基金托管部總經理,中銀國際控股董事總經理,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公司董事,中銀國際證券副執行總裁、董事總經理。

  施洪祥先生,董事,國籍:中國。高級工程師,F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戰略發展部主任、金融投資部代總經理、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曾任國家能源投資公司水電項目部工程師、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電力事業部業務經理、電力事業部副主任、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發展研究部副主任。

  趙純均先生,獨立董事,國籍:中國,F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兼任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系統工程學會副理事長等。歷任清華大學自動化系教研室副主任、講師,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助理、系主任、副教授,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一副院長、教授。

  理查德(Richard Margolis)先生, 獨立董事,國籍:英國,F任Rolls-RoyceInternationalLtd中國地區主管。畢業于英國劍橋大學。曾供職于英國外交部,在北京、巴黎、香港從事外交工作多年。后歷任Smith New CourtFarEast Ltd 董事總經理,美林(亞太)公司第一副總裁,美林(亞太)公司顧問。

  江春澤女士,獨立董事,國籍:中國。現任亞洲研究所所長,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兼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歷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國外司副司長,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兼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理事,國家計委經濟研究中心重大課題協調司司長、研究員。

  蔣小明先生,獨立董事,國籍:中國,F任香港上市公司-賽博集團和威新集團董事局主席。英國劍橋大學博士。曾任聯合國退休金投資管理副總裁、NASDAQ上市公司--加拿大字源公司董事、美國資本集團顧問、劍橋大學商學院高級研究員。

  2.監事會成員

  錢衛先生,監事,國籍:中國。東北財經大學碩士。現任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執行總裁。歷任中國銀行沈陽信托咨詢公司上海證券部總經理,中國銀行沈陽市鐵西區支行副行長、行長,中國東方信托咨詢公司助理總經理,中國銀行投資管理部副總經理,中銀國際董事總經理。

  盛湘先生,監事,國籍:中國。英國劍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F任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稽核合規部主任。在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和投資管理公司從事金融工作多年。曾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資本運營部股權管理處副處長。

  3.管理層成員

  陳儒先生(RuCHEN),執行總裁。中國籍。經濟學博士、南開大學博士后,高級經濟師、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曾參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籌建。曾任深圳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兼執行總裁、中國銀行總行基金托管部總經理、中銀國際控股公司董事總經理、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公司董事和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和副執行總裁兼中銀國際基金管理公司籌備組組長。

  彭宏逖(David H.PENG)先生,副執行總裁。美國籍。Thunderbird美國國際管理研究院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士。美林投資管理(亞洲)公司董事總經理、美林投資管理中國業務主管。80年代末開始從事中國業務,90年代負責安泰投資管理公司(AETNA)在大中華地區的投資管理業務;曾在美林投資管理公司,負責在臺灣的業務拓展,主管中國大陸業務;曾全面代表美林投資管理參與中銀國際基金管理公司的籌建工作。

  蘇淑敏(TinaSO)女士,投資總監,中國香港,香港證券專業學會會員。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碩士。1992年,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南京大學的中美中心進行有關中國經濟改革及政治理論的研究工作。擁有18年投資管理經驗;加盟中銀國際基金管理公司前任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投資產品科總監;曾任英國施羅德寶源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投資管理部主管、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顧問等職。

  4.督察長

  歐陽向軍(JasonX.OUYANG)先生,督察長。加拿大籍。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毅偉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和經濟學碩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團公司、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和加拿大倫敦人壽保險公司等海外機構從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發展中心總經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場拓展總監、監察稽核總監和上海復旦大學國際金融系國際金融教研室主任、講師。

  5.基金經理

  蘇淑敏(Tina SO)女士,投資總監兼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經理(簡歷同上)。

  (三)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及職務

  主席:蘇淑敏(Tina So)(投資總監)

  成員:伍軍(副總裁)、陳軍(助理副總裁)、張劍穎(助理副總裁)

  列席成員:歐陽向軍(督察長)

  (四)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

  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法》、《業務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活動,并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為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資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資產;

  3)利用基金資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資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六)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公司內部控制是指公司為了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護基金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保證經營活動合法合規和有效開展,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辦法、實施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

  1.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

  3)確保基金、公司財務信息及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2.內部控制的原則

  1)安全性原則。內部控制必須覆蓋公司各個部門、機構和各級崗位,并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涵蓋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在精簡的基礎上設立能夠充分滿足經營運作需要的機構、部門和崗位,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能上保持相對獨立。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部門必須獨立地對各部門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檢查和稽核。

  4)防火墻原則;鹳Y產、公司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必須分離,基金投資研究、決策、執行、清算、評估等部門和崗位,應當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適當隔離,以達到風險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權責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內部控制中的盲點。

  6)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則

  1)合法合規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監管規則。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審慎性原則。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因此,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制訂要以審慎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4)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市場條件等外部環境的變化,以及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4.內部控制的制度系統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系統包括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第二個層次是內部控制制度;第三個層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個層次是部門規章制度。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是公司一切制度的基礎最高準則,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則,公司章程、董事會及其下屬的專門委員會的管理制度是制定各項制度的基礎和前提。

  2)內部控制制度是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對制定各項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門業務規章的總覽和指導性文件,是公司經營運作和風險管理的核心制度。公司內部控制是公司為實現內部控制目標而建立的一系列組織機制、管理辦法、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的總稱。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內容:內部控制大綱、風險管理制度、投資管理制度、法律合規與稽核制度、反洗錢制度、基金運營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危機處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營銷管理制度、績效評估考核制度。

  4)部門業務規章是根據公司章程和內控大綱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將內部控制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員工和每道程序。

  5.內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內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措施、信息溝通、內部監控完善。

  1)環境是指構成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包括內控文化、公司治理結構、組織結構等內容。

  2)風險是指公司經營活動不能達到內部控制目標的可能性。風險評估就是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哪些方面會偏離內部控制的目標,其實質是確定關鍵控制點。

  3)控制措施是指為確保內控目標的實現而對公司各環節的經營行為采取的控制手段。

  4)信息溝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統,確保獲得真實、及時、完整的經營信息,并在內部進行溝通。

  5)內部控制建設是一個動態調整的過程。公司定期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適應性等進行持續的監督評估,不斷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

  6.內部控制構成系統

  公司的內部控制由宏觀控制和微觀控制兩個層次構成。宏觀控制是公司整體經營活動的控制;微觀控制則是在宏觀控制之下,由各級組織結合不同的業務而進行的控制。

  7.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公司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投資管理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嚴格制定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和崗位手冊,明確揭示不同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對公司的前線業務、中線業務和后線業務均采取了全面的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1)前線業務控制的主要內容

  研究和投資決策業務控制;

  交易業務控制;

  投資風險管理控制;

  市場營銷業務控制。

  2)中線業務控制的主要內容

  基金運營業務控制;

  法律合規控制;

  內部審計控制;

  信息技術系統控制;

  危機處理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

  3)后線業務控制的主要內容

  公司財務管理控制;

  人力資源管理和培訓控制。

  8.內部控制的檢測

  內部控制檢測的過程如下包括:

  1)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測試;

  2)將測試結果與內控目標進行比較;

  3)形成測試報告,得出繼續運行或糾偏的結論。

  9.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本公司特別聲明以上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2)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和業務的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況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郵政編碼:100032

  組織形式:國有獨資企業

  注冊資本:1710.24億元人民幣

  (二)基金托管人托管業務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共有員工46人,平均年齡32歲,90%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90%以上員工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高管人員均擁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作為中國大陸第一家開辦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七年來,中國工商銀行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精神,依靠嚴密科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規范的業務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業務系統、強大的市場營銷能力,為廣大基金份額持有人和眾多資產管理機構提供安全、高效、專業的托管服務,取得了優異業績。截止2004年7月,托管證券投資基金36只,其中封閉式16只,開放式20只,年均遞增托管基金資產超過50%。至今已形成包括養老金、證券投資基金、信托資產、保險資產、產業基金、QFII資產六大類11項托管產品的資產托管業務體系,2004年3月獲得《亞洲貨幣》評選的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稱號。

  (四)基金托管人的職責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資產;設立專門的資產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資產托管事宜;

  2.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鹳Y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資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資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3.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資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謀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資產;

  4.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5.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6.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7.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8.按規定出具基金托管情況的報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以及按照規定復核基金業績;

  9.在定期報告內出具托管人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0.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書面文件或者蓋章確認。

  11.按有關規定,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按規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3.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4.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5.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6.參加基金財產清算組,參與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7.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風險控制目標

  強化內部管理,保障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保證自覺合規依法經營,形成一個運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監控制度化的內控體系,保障業務正常運行,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業務內部風險控制組織結構由中國工商銀行稽核監察部門、資產托管部內設風險控制處及資產托管部各業務處室共同組成?傂谢吮O察部門負責制定全行風險管理政策,對各業務部門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資產托管部內設獨立、專職的內部風險控制處,在總經理直接指導下,負責擬定托管業務風險控制工作總體思路與計劃,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各業務處室風險控制工作的實施。各業務處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實施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

  3.內部風險控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必須覆蓋資產托管部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風險控制責任應落實到每一業務部門和業務崗位,每位員工對自己崗位職責范圍內的風險負責。

  2)獨立性原則:資產托管部設立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該部門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負責對托管業務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相互制約原則:各部門在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上要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機制,建立不同崗位之間的制衡體系。

  4)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原則:建立完備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使風險管理更具客觀性和操作性。

  5)保持與業務發展同等地位原則:托管業務發展必須建立在風險控制制度完善和穩固的基礎上,內部風險控制應與公司業務發展放在同等地位。

  4.內部風險控制系統結構

  中國工商銀行內部控制縱向結構由決策控制、執行控制、監督控制組成,其橫向結構由組織決策控制、資金營運控制、會計財務控制、資產管理控制、經營評價控制組成?v橫結構相互交錯,由控制點到控制程序,進而形成相互依賴和制約、對整體經營活動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綜合網絡體系。

  5.內部風險控制措施實施

  1)制度建設:建立了明確的崗位職責、科學的業務流程、詳細的操作手冊、嚴格的人員行為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結構:前后臺分離,不同部門、崗位相互牽制。

  3)風險識別與評估:風險管理部門指導業務部門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制定并實施風險控制措施。

  4)相對獨立的業務操作空間:業務操作區相對獨立,實施門禁管理和音像監控。

  5)人員管理:進行定期的業務與職業道德培訓,使員工樹立風險防范與控制理念,并簽訂承諾書。

  6)應急計劃:制定完備的《應急計劃》,并組織員工定期演練;建立異地災備中心,保證業務不中斷。

  6.資產托管部內部風險控制

  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將國際公認的內部控制COSO準則運用到托管業務風險管理實踐中,自九八年二月成立以來,從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監控五個方面構建托管業務風險控制體系。

  1)堅持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業務是商業銀行新興的中間業務,托管部從成立之日起就特別強調規范運作,一直將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作為工作重點。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托管業務的快速發展,新問題新情況不斷出現,托管部始終將風險管理放在與業務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視風險防范和控制為托管業務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

  2)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從上至下每個員工的共同參與,只有這樣,風險控制制度和措施才會全面、有效。托管部實施全員風險管理,將風險控制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部門和業務崗位,每位員工對自己崗位職責范圍內的風險負責。

  3)建立分工明確、相互牽制的風險控制組織結構。托管部通過建立縱向雙人制,橫向多部門制的內部組織結構,形成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相互制衡的組織結構。

  4)以制度建設作為風險管理的核心。托管部十分重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一貫堅持把風險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崗位職責、制度建設和工作流程中。經過多年努力,托管部已經建立了一整套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包括業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大綱、風險控制制度、員工行為規范、崗位職責、稽核監察制度及涵括所有后臺運作環節的操作手冊。以上制度隨著外部環境和業務的發展還在不斷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是風險控制的關鍵。制度執行比編寫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實檢查是風險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證。托管部內部設置專職稽核監察部門,配備專職稽核監察人員,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規章,每兩月對業務的運行進行一次稽核檢查?傂谢吮O察部門也不定期對托管部進行稽核檢查。

  6)將先進的技術手段運用于風險控制中。在風險管理中,技術控制風險比制度控制風險更加可靠,人為不確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業務系統需求不僅從業務方面而且從風險控制方面都要經過多方論證,托管業務技術系統具有較強的自動風險控制功能。

  (六)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的核算、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泄苋送ㄖ倪`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法定代表人:平岳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執行總裁:陳儒

  電話:(021)38834999

  傳真:(021)68872488

  聯系人:王儉

  2.銷售代理人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成立日期: 1912年2月5日

  電話:(010)66594856

  傳真:(010)66594853

  聯系人: 忻如國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網址:www.bank-of-china.com

  2)中國工商銀行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聯系人:田耕

  電話:(010)66107900

  傳真:(010)66107914

  客戶服務電話:95588

  網址:www.icbc.com.cn

  3)交通銀行

  注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0370

  聯系人:王瑋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網址:www.bankcomm.com

  4)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聯系電話:68604866

  聯系人:張靜

  網址:www.bocichina.com

  5)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4125

  傳真:(021)53858549

  聯系人:金蕓

  客戶服務咨詢電話:(021)962503

  網址:www.htsec.com

  6)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177

  傳真:(021)62583439

  聯系人:顧文松

  客戶服務咨詢電話:400-8888-666

  網址:www.gtja.com

  7)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38、41、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地址:www.gf.com.cn

  8)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法定代表人:蘭榮

  客服電話:(021)68419125

  聯系人:繆白

  聯系電話:(021)68419125

  公司網站:www.xyzq.com.cn

  9)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 話:(025)84457777-721

  聯系人:袁紅彬

  客戶咨詢電話:(025)84579897

  網址:www.htsc.com.cn

  10)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浦東大道720號20樓

  法定代表人:肖時慶

  聯系電話:(021)68562200-3019

  客服熱線:(021)962506

  聯系人:盛云

  公司網址:www.dfzq.com.cn

  11)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廈三樓

  法定代表人:楊秀麗

  聯系電話:(0755)82400862

  聯系人:任磊

  公司網址:www.pa18.com.

  12)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經三路15號廣匯國際貿易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張建剛

  聯系電話:0371-5585610

  聯系人:梁錦寶

  公司網址:www.ccnew.com

  13)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聯系電話:010-65178899-86073

  聯系人:權唐

  公司網址:www.csc108.com

  14)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號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聯系電話:0551-5161666

  聯系人:唐泳

  公司網址:www.huaans.com.cn

  15)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138-1號

  法定代表人:李樹

  聯系電話:0431-5096710

  聯系人:高新宇

  公司網址:www.nesc.cn

  16)上網定價發售機構

  名稱:深圳證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5號

  理事長:陳東征

  電話:(0755)82083333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及時公告。

  (二)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電話:(0755)25938094

  傳真:(0755)25987538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北京市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建國門外東環南路2號北京招商局大廈12層

  法定代表人:吳鵬

  上海辦公室: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 號11樓

  電話:(021)50372668

  傳真:(021)50372678

  聯系人:張堅

  經辦律師:趙靖、張堅

  (四)審計基金資產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昌路568號

  法定代表人:楊紹信

  電話:(021)61238888

  傳真:(021)61238800

  聯系人:陳兆欣

  經辦注冊會計師:王笑 陳玲

  六.基金份額的場外認購

  本基金為上市契約型開放式基金;鸫胬m期限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并經2004年10月8日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4]154號及2004年11月9日證監基金字[2004]183號文批準發起設立。

  設立募集期內,基金份額同時采用銷售機構辦理開放式基金業務的網點公開發售以及深交所上網定價發售的方式發售,二種方式均不設募集規模上限。投資者可通過柜臺(場外)認購和交易所(場內)認購二種方式認購本基金。

  本章是有關基金的場外認購,發售后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適用本章的相關規定。本章不適用于發售后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此等份額適用下一章《基金份額的場內認購》的相關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任何與基金份額發售有關的當事人不得預留和提前發售基金份額。

  (一)基金份額的募集期限、銷售渠道、銷售對象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

  2.銷售渠道:本公司的直銷網點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等銷售代理機構的代銷網點(具體名單和聯系方式見發售公告)。

  3.銷售對象:合格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

  (二)認購的程序

  1.申請方式:書面申請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認購款項支付:基金投資者認購時,采用全額繳款方式,若資金未全額到賬則認購無效,基金管理人將認購無效的款項退回。

  (三)認購的時間

  具體時間由基金管理人與銷售代理人約定(見發售公告及銷售代理人相關公告)。

  (四)募集目標

  本基金不設固定的募集目標。

  (五)認購方式與費率結構

  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資金一旦交付,撤銷申請不予接受。

  本基金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一元,按面值發售,投資者認購采用全額繳款的認購方式。

  認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募集期間發生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和律師費等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從基金資產中列支。

  (六)認購的確認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稍赥+2日到網點查詢交易情況,在募集截止日后4個工作日內可以到網點打印交易確認書。

  (七)認購的數額約定

  本基金在銷售代理人網點的柜臺(場外)單筆認購金額不低于1000元,在直銷網點的柜臺(場外)最低認購金額由管理人制定和調整。

  (八)認購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冊登記人的記錄為準。

  (九)有關本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

  通過場外認購時,基金采用金額認購,份額確認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凈認購金額 = 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 = 凈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認購份額 =(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注:認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認購份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額。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取得的收益歸入基金資產。

  例:投資者通過柜臺(場外)認購方式申請認購本基金10,000.00元,假定認購期利息為2元,

  凈認購金額=10,000.00/(1+1.2%)=9,881.42元

  認購費用=9, 881.42×1.2%=118.58元

  認購份額=(10,000.00-118.58+2)/1.00=9883.42份

  七.基金份額的場內認購

  本基金為上市契約型開放式基金;鸫胬m期限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并經2004年10月8日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4]154號及2004年11月9日證監基金字[2004]183號文批準發起設立。

  設立募集期內,基金份額同時采用銷售機構辦理開放式基金業務的網點公開發售以及深交所上網定價發售的方式發售,二種方式均不設募集規模上限。投資者可通過柜臺(場外)認購和交易所(場內)認購二種方式認購本基金。

  本章是有關基金的場內認購,發售后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適用本章的相關規定。本章不適用于發售后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此等份額適用上一章《基金份額的場外認購》的相關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任何與基金份額發售有關的當事人不得預留和提前發售基金份額。

  (一)基金份額的募集期限、銷售渠道、銷售對象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

  2.銷售渠道:本基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定價發售,銷售渠道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具有開放式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格的會員單位(具體名單請參見發售公告)。

  3.銷售對象:合格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購買者除外)。

  (二)認購的時間

  在發售期內,深圳證券交易所將于交易日交易時間內持續掛牌定價銷售本基金份額(具體時間見發售公告)。

  (三)募集目標

  本基金場內認購不設固定的募集目標。

  (四)認購方式與費率結構

  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資金一旦交付,撤銷申請不予接受。

  本基金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一元,掛牌價格為基金面值。投資者認購采用全額繳款的認購方式。投資者場內認購需繳納發售費用。

  會員單位可參照下表設定交易所(場內)的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募集期間發生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和律師費等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從基金資產中列支。

  (五)認購的數額約定

  本基金交易所(場內)單筆認購份額為1000的整數倍且不超過99,999,000份。

  (六)認購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額保留至1份,余額計入基金資產。

  (七)認購金額和利息折算的份額的計算

  通過交易所(場內)認購時,基金采用份額認購、份額確認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份額×掛牌價格×認購費率

  認購金額=認購份額×掛牌價格+認購費用

  認購利息結轉份額=認購利息/掛牌價格

  實得認購份額=認購份額+認購利息結轉份額

  注1:認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數點后2位,認購份額的最小計價單位為1份。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取得的收益歸基金資產。

  注2:認購期內本基金份額的面值為1元,掛牌價格為基金份額面值。

  例: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場內)申請認購本基金10,000.00份,假定認購期利息為2元,

  認購費用=10,000×1.00×1.2%=120元

  認購金額=10,000×1.00+120=10,120元

  認購利息結轉份額=2/1.00=2份

  實得認購份額=10,000+2=10,002份

  八.基金備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投資者繳納認購的基金份額的款項時,基金合同成立。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募集期限屆滿,不符合基金備案條件時的處理方式

  如果基金在規定時間內無法達到募集份額不少于2億份,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認購戶數不少于200人的條件,則不符合基金備案的條件,本基金合同不生效。

  如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將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本基金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通過注冊登記機構返還基金認購人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限制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和報送解決方案。

  九.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時間

  經深交所核準后,本基金將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過2個月內于深交所上市交易。在確定基金上市交易的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最遲于上市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公告。

  (三)上市交易的規則

  1.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及深交所其它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

  2.本基金上市交易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本基金交易委托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

  4.本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

  5.本基金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實行。

  (四)上市交易的費用

  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費用收取標準比照封閉式基金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交易行情通過行情發布系統揭示。行情發布系統同時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

  (六)上市交易的注冊登記

  投資者T日通過上市交易買入基金份額成功后,注冊登記機構在T日自動為投資者登記權益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投資者自T+1日(含該日)后有權通過上市交易賣出該部分基金份額。

  (七)上市交易的停復牌

  本基金的停復牌按照《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暫停上市的情形和處理方式

  本基金上市后,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暫停上市交易:

  1.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連續20個工作日低于1000人;

  2.基金總份額連續20個工作日低于2億份;

  3.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被中國證監會決定暫停上市;

  4.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須暫停上市的其他情況。

  發生上述暫停上市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通知后,應立即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暫停上市公告。

  (九)恢復上市的公告

  暫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核準后,可恢復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恢復上市公告。

  (十)終止上市的情形和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應終止上市交易:

  1.自暫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內未能消除暫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終止;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上市;

  4.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須終止上市的其他情況。

  發生上述終止上市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在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終止本基金的上市,并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終止上市公告。

  十.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贖回的場所

  1.基金的申購、贖回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具有銷售本基金資格的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進行。

  2.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基金銷售機構,并予以公告。

  3.銷售代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及網點,并另行公告。

  4.在條件成熟時,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人以電話或互聯網等形式進行申購、贖回。

  (二)申購、贖回的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2個月開始辦理申購、贖回。具體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由基金管理人與銷售機構約定;鸸芾砣俗钸t于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刊登公告。

  基金的開放日是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由基金管理人與本基金的銷售代理人約定。基金管理人不在開放日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受理基金份額的申購或贖回,投資人在開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或者贖回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公告。

  (三)申購、贖回的原則

  1. 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 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前撤銷。

  4.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運作的實際情況更改上述原則;鸸芾砣吮仨氂谛乱巹t開始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公告。

  (四)申購、贖回的程序

  1.申購、贖回的申請方式

  基金投資者必須根據基金管理人和銷售代理人規定的手續,在開放日的交易時間段內提出申購和贖回的申請。

  投資者申購基金,須按銷售代理人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

  投資者提交贖回申請時,其在銷售代理人(網點)處必須有足夠的基金份額余額。

  2.申購、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在基金申購、贖回的交易時間段內收到申購、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贖回申請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者可在T+2工作日或之后到其提出申購、贖回申請的網點進行成交查詢。

  3.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申購采用全額繳款方式。若資金未全額到帳則申購無效,基金管理人將申購無效的款項退回投資者賬戶。

  投資者贖回申請確認后,贖回款將在T+7個工作日內劃往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人)賬戶。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本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和要求,制定各類基金促銷計劃,針對特定區域、范圍、行業、背景的基金投資者以及特定交易方式等進行基金交易的基金投資者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基金促銷活動。在前述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針對促銷活動范圍內的基金投資者,對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進行調整。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額限制

  1.申請申購基金的金額

  投資者通過銷售代理人的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

  本基金直銷網點最低申購金額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調整。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為基金份額時,不受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2.申請贖回基金的份額

  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投資者單筆最低贖回份額為500份基金份額;若某筆贖回導致投資者在銷售代理人(網點)處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500份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自動將投資者在該銷售代理人(網點)處托管的基金全部份額一次性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申購與贖回的程序、數額以及基金交易賬戶保有最低基金份額限制,調整前應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或網站上公告。

  (六)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

  注1:就贖回費率的計算而言,1年指365日或366日,2年730日或731日,以此類推。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冊登記系統內,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連續期限。注3:就贖回持有期的計算而言,如果該基金份額發生過跨系統轉登記,則由證券結算系統跨系統轉登記至注冊登記系統的日期將被視為確定贖回持有期的起始日。1.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基金管理人和銷售代理人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2.贖回費用由贖回人承擔,在扣除注冊登記等相關費用后,贖回費總額的25%歸入基金資產所有。3.各銷售機構在技術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開通各類電子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電子交易方式適用的申購、贖回費率不受上述費率結構限制,具體費率由基金管理人與各銷售機構約定。4.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轉換費率,最新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轉換費率在公告中列示。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最遲將于新的費率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或網站公告。(七)申購份額、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1.基金申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其中: 凈申購金額 =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申購費用=凈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申購費用以人民幣為單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申購份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額。2.基金贖回金額的計算贖回費=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贖回份額×贖回費率贖回金額=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贖回份額-贖回費贖回份額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金額以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并扣除相應的費用,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應最遲在新的公式適用前3個工作日予以公告。(八)申購、贖回的注冊登記基金投資者提出的申購或贖回申請,在當日交易時間結束前可以撤銷,交易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1.投資者申購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工作日為投資者增加權益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投資者自T+2工作日起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2.投資者贖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工作日為投資者扣除權益并辦理相應的注冊登記手續。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注冊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并最遲于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予以公告。(九)暫停申購與贖回的情形和處理方式1.暫停或拒絕申購的處理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蚓芙^接受基金投資者的申購申請:1)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可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2)基金場內交易停牌時;3)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4)證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暫停申購情形;6)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某筆申購申請會影響到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可拒絕該筆申購申請。發生上述(6)項拒絕申購情形時,申購款項將全額退還投資者。發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中未予載明的事項,但基金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認為需要暫;鹕曩,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經批準后,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2.暫停贖回的處理本基金必須保持足夠的現金或者政府債券,以備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款項。但是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2)證券交易所非正常停市;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導致本基金的現金支付出現困難;4)基金管理人認為會有損于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基金轉換行為;5)基金場內交易停牌時;6)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上述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已接受的申請,基金管理人足額兌付;如暫時不能足額兌付,可兌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兌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發生的情況制定相應的處理辦法在后續開放日予以兌付,并以基金份額凈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投資者在申請贖回時可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發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中未予載明的事項,但基金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認為需要暫;疒H回,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經批準后,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暫停公告。(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1.巨額贖回的認定指在單個開放日內,本基金凈贖回申請份額(該基金贖回申請總份額扣除申購申請總份額之余額)與凈轉出申請份額(該基金轉出申請總份額扣除轉入申請總份額之余額)之和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10%的情形。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對基金的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未受理部分可延遲至下一個開放日辦理。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的贖回申請不享有優先權并以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但投資者在申請贖回時可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3.巨額贖回的公告:當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支付時,基金管理人應通過指定報刊和網站在3個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內刊登公告,并說明有關處理方法。本基金連續兩個開放日以上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正常支付時間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進行公告。(十一)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為一天,暫停結束后基金管理人應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個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一天但少于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1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周至少重復刊登暫停公告一次;當連續暫停時間超過兩個月時,可將重復刊登暫停公告的頻率調整為每月一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十二)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在技術條件成熟時,基金管理人可利用直銷網點或代理銷售網點為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額投資的服務。通過定期投資計劃,投資者可以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額申購基金份額,該定期定額申購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具體實施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十一.基金份額的登記1.本基金的份額采用分系統登記的原則。場外認購或申購買入的基金份額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持有人開放式基金賬戶下;場內認購或上市交易買入的基金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持有人證券賬戶下。2.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中的基金份額只能申請贖回,不能直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賣出;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基金份額只能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賣出,不能直接申請贖回。十二.系統內轉托管、跨系統轉登記(一)系統內轉托管1.系統內轉托管是指持有人將持有的基金份額在注冊登記系統內不同銷售機構(網點)之間或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內不同會員單位(席位)之間進行轉托管的行為。2.份額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變更辦理基金贖回業務的銷售機構(網點)時,銷售機構(網點)之間不能通存通兌的,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的系統內轉托管。3.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變更辦理上市交易的會員單位(席位)時,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的系統內轉托管。(二)跨系統轉登記1.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持有的基金份額在注冊登記系統和證券登記結算系統間進行轉登記的行為。2.基金份額持有人擬申請將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基金份額贖回,或擬申請將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中的基金份額進行上市交易,應先辦理跨系統轉登記,即將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基金份額轉登記到注冊登記系統,或將登記在注冊登記系統中的基金份額轉登記到證券登記結算系統。3.跨系統轉登記限于在已注冊的開放式基金賬戶和其基礎證券賬戶或基金賬戶之間進行。本基金跨系統轉登記的具體業務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市開放式基金相關登記結算規則的規定辦理。4.為防止因過度套利等行為可能損害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頻繁且大量的跨系統轉登記交易,基金管理人可采取交易監控、預警措施,必要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本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保留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的權利。十三.基金份額的非交易過戶與基金間轉換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只受理繼承、捐贈、司法執行和經注冊登記機構認可的其他情況下的非交易過戶。其中,繼承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只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的情形;司法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相關資料。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有關規定在其所管理的基金間進行轉換。有關業務規則和費率安排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十四.基金的投資(一)投資目標基金管理人致力于研究全球經濟和行業發展的趨勢,緊隨中國經濟獨特的發展節奏,挖掘中國主題,努力為投資者實現基金資產中、長期資本增值的目標,追求穩定的、優于業績基準的回報。(二)投資理念1.以專業和專注的投資管理方法取得良好的業績; 2.尋找風險中蘊藏的機會;3.投資決策確立在基本面研究和量化策略分析基礎上;4.利用規范的風險管理系統構建投資組合。(三)投資范圍和投資對象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對象是能夠直接受益于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和有關中國經濟發展獨特主題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優質債券。(四)投資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主動投資管理策略,將定性與定量分析貫穿于主題精選、公司價值評估、投資組合構建以及組合風險管理的全過程之中。本基金的投資管理主要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自上而下的資產類別的配置,第二個層次是精選主題,第三個層次是自下而上的個股選擇。(五)投資管理程序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嚴格規范的投資管理程序,將嚴密的程序管理、定性分析與數量模型貫穿于研究、投資策略制定、投資組合構建、投資執行、投資組合評估的全過程,力爭在投資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為投資者創造價值。本基金利用國際化的研究平臺,將中外雙方的投資調研資源融為一體,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主動投資管理策略,依靠堅實的基本面分析和有效的數量分析模型,把握證券市場的投資機會,構建最優投資組合,實現長期優于業績基準的良好投資收益。本基金的投資管理主要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自上而下的資產類別的配置,第二個層次是主題行業配置,第三個層次是自下而上的個股選擇。1.資產類別配置本基金在資產配置中貫徹自上而下的策略,根據全球宏觀形勢、中國經濟發展(包括經濟運行周期變動、市場利率變化、市場估值、證券市場動態等),對基金資產在股票、債券和現金三大類資產類別間的配置進行實時監控,并根據風險的評估和建議適度調整資產配置比例。本基金資產類別配置的決策借助中銀國際和美林投資管理宏觀量化經濟分析的研究成果,從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入手,判斷利率水平、通貨膨脹率、貨幣供應量、盈利變化等因素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影響,分析類別資產的預期風險收益特征,得出市場分析結論。本基金的資產配置決策參照投資風險管理部門的風險建議書,由投資風險管理人員運用統計方法計算投資組合、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風險水平以及各大類資產之間相對的風險水平,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交投資組合評估報告。投資風險管理部門的研究成果對資產類別配置決策有重要提示作用,并可確保資產類別配置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在正常市場狀況下,投資組合中股票資產投資比例為40-95%,債券資產及回購比例為0-45%,現金類資產比例為5-15%。今后在有關法律法規許可時,本基金資產配置比例將作相應調整,股票資產投資比例可達到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最高限額。2.主題/行業配置基金管理人采用定性和定量模型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能夠受益于發展趨勢和投資主題的行業進行價值評估,包括分析行業在各經濟周期中的發展動態、發展前景(替代產品的發展、國家特殊的行業政策、國際市場的變化情況等)和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和競爭優勢;鸸芾砣送ㄟ^嚴格的宏觀行業分析建立系統的行業投資價值評估體系,通過分析行業的競爭優勢和行業的發展趨勢,動態預測并跟蹤行業投資價值的變化,由此決定行業間的投資權重。由于本基金尋求在多個行業和企業間進行分散化和多樣化投資,因此對任何一個行業的投資權重將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3.自下而上的個券選擇策略1)股票投資組合構建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運用數量化的分析模型、科學嚴謹的財務分析和深入的上市公司調研等多種手段精選個股,并在此基礎上構建股票投資組合。基金管理人通過定量分析系統篩選公司,重點關注的指標有:盈利增長率、市盈率(P/E)、股利收益率、凈利潤率、毛利潤率、企業總價值與息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之比(EV/EBITDA)、凈資產收益率(ROE)等,并且動態跟蹤各個價值指標,如現金股利折現模型(DDM,DividendDiscountModel)、經濟增加值(EVA,E?鄄conomicValueAdded)的變動趨勢,由此決定公司相對和絕對的內在投資價值。同時,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以定性分析為主的公司價值評價體系,定性分析公司的行業地位、管理能力、財務狀況等。2)債券投資組合的構建本基金將采取自上而下投資策略,對各類債券進行合理的配置。基金管理人將深入分析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國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結構調整因素(包括資金面結構調整、制度建設和品種創新、投資者結構變化)對債券市場的影響,判斷債券市場的走勢,制定資產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債券投資組合構建和管理過程中,采取利率預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積極的投資策略,力求獲取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投資回報。本基金充分考慮債券投資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嚴格執行基于投資基準指標的有限久期管理。在投資基準指標的基礎上,設定窄幅的波動區間,調整投資組合的久期,保證投資者在承擔相應市場風險的條件下獲取超額的收益。本基金認真研究中國債券市場的結構特征,根據債券市場的實際情況構造收益率曲線,并將其與國際成熟債券市場的收益率曲線進行比較,積極地調整債券投資組合長期、中期、短期債券的比重。在我國債券市場中,國債與金融債市場的發展最為成熟,流動性也最好,因而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將以這些債券品種為主。目前國內企業債券市場的規模很小,流動性也不夠,因而不是本基金初期投資的主要投資對象,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步伐的加快,企業債券市場今后必將快速發展,品種將逐漸增多,市場規模將逐漸擴大。本基金將在嚴格控制企業債券信用風險的前提下,本著流動性、安全性、收益性的原則選擇資質優良的企業,增加債券的投資品種。基金對于非國債的債券品種的投資將控制在15%以內。(六)基金特點1.投資前提:正確理解中國上市企業的發展狀況以及證券市場現狀基金管理人相信:正確理解中國上市企業的發展狀況以及證券市場現狀是成功投資的前提。本基金在投資管理過程中將深入分析中國經濟和證券市場的現實和發展趨勢,尋找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增長動力,在正確認識中國經濟發展特點的基礎上,引入國際先進的基金管理理念和方法,為投資者贏取持續穩定的收益。2.深刻挖掘,精選主題基金管理人遵循主題投資的理念,通過分析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對中國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以及中國應對這些發展所面臨的挑戰,尋找具有巨大投資潛力和成長機會的上市公司。本基金主題投資策略的重要思路是將主題要素和經濟形勢結合分析,判斷持續增長的投資機會。本基金的投資主題反映了中國經濟的中、長期發展趨勢,具備穩定、持續發展的特性,并將隨著中國經濟的成熟發展而不斷成長,因此本基金的投資方向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會保持穩定,從而不影響本基金的風險結構。同時,本基金會在主題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中積極配置,尋找值得長線投資的優質公司,努力把握主題帶來的投資機會。3.投資組合特征本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具有以下四個主要特征:1)全球行業發展趨勢和有關中國經濟發展的獨特主題的直接受益者;2)所處行業具有良好基本面;3)生產過程中極具競爭力的行業翹楚;4)具有規范的公司治理架構,以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并擁有靈活的思維和具有前瞻性的企業。4.系統化的風險管理1)分散化投資本基金在多個行業和企業間進行分散化和多樣化投資,利用各類投資之間相關性的互補關系,實現風險分散的策略。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任何一個行業的投資權重將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2)深刻的公司基本面分析本基金嚴格對每一項投資進行實質的分析工作,遵循基本面驅動資產定價的理念,對公司的各種風險因素進行評估,從而發掘公司基本面的投資價值,篩選出盈利穩定增長或具有高速增長潛力的上市公司。公司基本面的分析包括:公司的運營狀況、財務基礎、公司管理層能力和經營戰略、公司治理架構狀況以及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優勢。(七)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股票投資部分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信標普300指數;債券投資部分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信國債指數。本基金的整體業績基準=中信標普300指數×70%+中信國債指數×20%+1年期銀行存款利率×10%如果今后市場有其他代表性更強的業績比較基準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經過合適的程序后變更業績比較基準。(八)投資限制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0%;2.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3.本基金投資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40%,投資現金和債券資產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持有比例;4.基金資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的,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該次發行股票的總量;5.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對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投資符合上述投資限制和資產配置比例的規定。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上述約定比例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十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以符合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九)投資禁止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投資于其他基金;3.以基金的名義使用不屬于基金名下的資金買賣證券;4.動用銀行信貸資金從事證券買賣; 5.將基金資產用于擔保、資金拆借或貸款;6.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7.以基金資產進行房地產投資;8.從事可能使基金資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9.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10.買賣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11.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12.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行為。(十)基金的融資 本基金可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融資。 十五.基金的資產(一)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其構成主要有:1.銀行存款及其應計利息;2.清算備付金及其應計利息; 3.根據有關規定繳納的保證金; 4.應收證券交易清算款; 5.應收申購款;6.股票投資及其估值調整;7.債券投資及其估值調整和應計利息; 8.其他投資及其估值調整; 9.其他資產等。(二)基金資產凈值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 其構成主要有:1.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購基金份額所支付的款項;2.運用基金資產所獲得收益(虧損); 3.以前年度實現的尚未分配的收益或尚未彌補的虧損。(三)基金資產的賬戶本基金資產以基金托管人名義開立基金托管專戶和證券交易資金賬戶,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聯名的方式開立基金證券賬戶、以基金的名義開立銀行間債券托管賬戶,并報中國證監會及人民銀行備案。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代理人、注冊登記人自有的資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資產賬戶相獨立。(四)基金資產的保管與處分基金資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資產;鸸芾砣、基金托管人不得將基金資產歸入其固有資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資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資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資產;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資產不屬于其清算資產。非因基金資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資產強制執行。十六.基金資產的估值(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的價值。(二)估值日基金資產估值日為相關的證券交易所的正常營業日,估值時點為上述證券交易所的收市時間。 (三)估值對象運用基金資產所購買的一切有價證券。(四)估值方法1.上市流通的有價證券以估值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該證券收盤價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個工作日收盤價計算;2.未上市的屬于配股或增發的股票以估值日證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盤價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個工作日收盤價計算;3.未上市的屬于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以其成本價計算;4.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按收盤價高于配股價的差額估值;如果收盤價等于或低于配股價,則估值增值額為零;5.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6.證券交易所市場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7.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交易的債券按購入成本加計持有期利息估值,利息單列,不計入成本;8.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規定不能客觀反映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與基金托管人商議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資產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即使存在上述情況,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1-7規定的方法為基金資產進行了估值,仍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9.如有新增事項或變更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五)估值程序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將估值結果和基金份額凈值以書面形式并加蓋業務公章報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時間、程序進行復核,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加蓋業務公章返回給基金管理人。(六)暫停估值的情形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2.因其他任何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七)估值錯誤的處理方式本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4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當基金資產的估值導致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藨扇”匾⑦m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當基金管理人確認已經發生估值錯誤情形時,基金管理人立即糾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錯誤偏差達到基金資產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因發生差錯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償,賠償原則如下:1.賠償僅限于因差錯而導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直接損失;2.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保留要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3.基金管理人僅負責賠償在單次交易時給每一單一當事人造成10元人民幣以上的損失;4.基金管理人在賠償基金份額持有人后,有權向有關責任方追償。(八)基金份額凈值的確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4位。當基金資產的估值導致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資產估值錯誤。(九)基金資產凈值、份額凈值的公告方式本基金的資產凈值、份額凈值將依照《基金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十)特殊情形的處理1.基金管理人按本基金估值方法的第8條,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2.由于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戰爭、火災、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一)基金收益的構成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分紅、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差價、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運用基金資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計入收益。基金凈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等項目后的余額。(二)基金凈收益基金凈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后的余額。 (三)收益分配原則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制定;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至少1次,最多為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60%;3.場外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分紅或紅利再投資;場內投資者只能選擇現金分紅;本基金分紅的默認方式為現金分紅;4.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5.基金當期收益應先彌補上期虧損后,才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收益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后的4個月內完成;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8.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和公告基金收益方案中應載明基金收益的范圍、基金凈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內容。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并公告。(五)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擔。 十八.基金的費用與稅收(一)基金費用的種類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證券交易費用;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7.銀行的匯劃費用;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在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1.5%的年費率計算,計算方法如下:H=E×1.5%÷當年天數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0.25%的年費率計算,計算方法如下:H=E×0.25%÷當年天數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3.上述(一)中(3)到(7)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其他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三)轉換費:在條件成熟,允許基金轉換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基金轉換費的費率水平、計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四)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其他具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依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執行。(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下調前述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公告。(六)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的各類納稅主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十九.基金的會計與審計(一)基金會計政策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3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式確認。(二)基金審計1.本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對基金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須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經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可以更換。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在5個工作日內公告。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通過指定報刊和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網站上。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六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后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二)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報刊和網站上。(三)基金募集情況公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結果編制基金募集情況公告,并在募集期結束的次日登載于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五)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基金份額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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