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退役兵干個體3年內免征營業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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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4日 10:46 北京日報 | |||||||||
記者日前從市地稅局獲悉,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如果干個體,就可以享受3年內免征營業稅等稅收優惠。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下發后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
與此同時,對于新辦的從事商品零售兼營批發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如果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每年就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 而且,對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和商業零售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可享受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優惠。 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還解釋,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指的是符合城鎮安置條件,并與安置地民政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 另據了解,上述優惠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此前已征的稅款將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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