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代理人企業(yè)登記制度不會被廢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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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4日 06:35 北京青年報 | |||||||||
《商標代理管理條例》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新華社北京11月13日電 記者近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由工商總局商標局草擬的《商標代理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現開始在網上征求社會意見。商標局有關人士透露,雖然《條例》尚處在起草階段,但可以肯定的是,代理人企業(yè)登記制度不會被廢止。
2003年,國家出臺文件取消了“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兩個行政審批項目,實現商標核轉制向代理制的全面轉軌。兩年時間,我國經過國家工商總局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數目增長了將近10倍,達到近1400家。 該人士稱,《條例》將最終取代《商標代理管理辦法》,以更好地保護委托人利益,規(guī)范迅速擴張的商標代理行業(yè)。同時將延續(xù)《商標代理管理辦法》中有關商標代理人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營業(yè)范圍變更登記的規(guī)定,代理人企業(yè)登記制度將不會在條例中被廢止。 據悉,在上網征求意見之前,商標局已經有針對性地向有關監(jiān)管部門和部分商標代理機構發(fā)出了征求意見稿,此次上網是為了更廣泛地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作者: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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