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企業認定施行新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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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2日 10:01 證券時報 | |||||||||
    國稅總局近日頒布修訂后的《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新規程對關聯企業的認定更加嚴格和細化,對企業進行轉讓定價審計調查也進行了重新界定。據介紹,新規程旨在解決跨國公司利用轉讓定價進行避稅的現實情況。     根據新規程,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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