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深圳電記者日前從深圳新出版的第40期《市政府公報》獲悉,該市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將進行重大轉換,《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將從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除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外,其他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制,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該《辦法》規定,事業單位實行分類定級管理,職員職位分行政管理、專業技術兩個
作者::李南玲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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