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1日電被稱為直接關系到人類健康的《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簡稱POPs公約),今天正式生效,這標志著我國將全面履行公約所規定的各項基本義務和常規義務。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是指持久存在于環境中,通過食物網積聚,并對人類健康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的化學物質。POPs的基本特性是:在環境中降解緩慢、滯留時間長,可在
水體、土壤和底泥等環境中存留數年時間;因其具有很強的親脂憎水性,可以沿食物鏈逐級放大,導致低濃度存在于大氣、水、土壤的POPs物質,可通過食物鏈對處于最高營養級的人類健康造成嚴重損害;POPs物質因具有半揮發性,使得它們能夠以蒸氣形式存在或者吸附在大氣顆粒物上,可在大氣環境中作遠距離遷移,并通過“全球蒸餾效應”和“蚱蜢跳效應”沉積到地球的偏遠極地地區,導致全球范圍的污染傳播。POPs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系統產生毒性影響,對肝、腎等臟器和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生殖系統等有急性和慢性毒性,具有致癌性、生殖毒性、神經毒性、內分泌干擾特性等。
據介紹,POPs公約于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通過,它是繼《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之后,第三個具有強制性減排要求的國際公約,是國際社會對有毒化學品采取優先控制行動的重要步驟,我國政府簽署了該公約。公約中首先消除的12種對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最具危害的POPs是:艾氏劑、狄氏劑、異狄氏劑、滴滴涕、七氯、氯丹、滅蟻靈、毒殺芬、六氯苯、多氯聯苯、二惡英和呋喃。同時公約規定,列入控制的POPs清單是開放性的,將來會按規定篩選程序和標準進行擴充。
作者: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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