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溫州市中心支行的分析材料顯示,9月末溫州民間借貸加權平均利率達14.39%,民間借貸需求量增加明顯。三季度,溫州300個民間借貸監測點共發生民間借貸金額20068萬元,比一、二季度分別增加借貸金額2130萬元、845萬元。民間借貸月均規模在6500萬元左右,而同期金融機構貸款金額基本在4000萬元左右。
溫州銀監分局有關分析表明,在上個世紀80年代溫州經濟騰飛之初,當地企業的資金
構成為銀行貸款、企業自有資金、民間借貸資金各1/3的比例。經過10多年積累后,企業自有資金上升到了60%,民間借貸份額則逐年下滑,到2004年初其比例下降至6%左右。
今年上半年國家宏觀調控措施出臺后,這一格局再次產生了重大變化。在“總量控制、行業從嚴、條件提高”的信貸政策下,溫州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相關政策作了重大調整,對重點清理范圍的行業貸款進行了全面清理,信貸增長規模得到適度控制。今年3月下旬到4月初,民間借貸利率即開始出現上浮,從8‰升至10‰左右,一些比較迫切的融資需求,利率達15‰甚至更高。銀監部門據此分析認為,在宏觀調控之后,民間借貸資金在溫州市中小企業運作資金總額中的比重已由原來的6%左右回升為近10%。
溫州銀監分局副局長、溫州金融問題研究專家張震宇認為,社區性的民營金融組織和民間直接借貸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家金融服務的不足。有識之士還提出,民間借貸在提供企業所需資金的同時,相應分流了銀行的一部分放貸風險。到2003年底,溫州銀行業的不良貸款率僅為3%,這里面整體經濟環境、銀行內部改革固然是主因,民間借貸承接了部分中小企業成長之初的融資高風險,卻也是事實。
但是,由于民間金融中介組織多處于無序的地下經營狀態,很容易發展成為非法吸儲放貸的私人錢莊。尤其當民間資金市場被一些投機食利者和金融詐騙分子所利用,會引發局部的金融風險和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盡管近年來一些企業借款的風險防范意識有所提高,但多數民間融資機構由于管理水平、人員素質等因素,注定了自身規避風險能力的先天不足。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周業樑提出,必須加強對民間借貸的規范疏導,對民間借貸中合法、合理的社會投資行為要積極疏導,使社會資金更多地流向有利于提高經濟增長質量的領域和部門。當前要注意的是,在能源趨緊和部分行業受調控的背景下,民間借貸已滋生出一種新的負面影響,即民間借貸資金流向部分限制性行業如小煤炭、小水泥、小水電等,對宏觀調控可能形成一定沖擊。應著手從法律法規途徑規范民間集資、集股行為,使民間借貸走上規范化運作軌道。
作者:胡作華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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