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原則,易方達平穩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決定進行本年度第三次分紅、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第六次分紅。截止2004年11月1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91,324,959.43元。根據《易方達平穩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止2004年11月11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單位派發紅利0.4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4年11月19日
2、紅利發放日:2004年11月23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單位資產凈值( N A V)確定日:2004年11月22日
4、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4年11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4年11月23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4年11月22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公司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進行確認并通知各銷售機構。2004年11月24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3、凍結基金份額的紅利發放按照《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根據2004年9月15日刊登的《關于易方達基金管理公司旗下開放式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由紅利再投資轉變為現金方式;在此前已成功開戶并認、申購本基金,且又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可通過查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紅設置狀態。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4年11月19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4、由于支付現金分紅款時將發生一定的銀行轉帳等手續費用,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決定,當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現金紅利小于5元時,基金注冊登記人將該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5、由于部分投資者在開戶時填寫的地址不夠準確完整,為確保投資者能夠及時準確地收到對帳單,本公司特此提示:請各位投資者核對開戶信息,如發現錯誤請到開戶網點辦理地址更正手續。
七、咨詢辦法
1、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及華泰證券、華夏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廣發證券、興業證券、湘財證券、大鵬證券、申銀萬國證券、海通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天同證券、廣東證券、金通證券、山西證券、閩發證券、漢唐證券、光大證券、東吳證券、銀河證券、東方證券、長江證券、天和證券、長城證券和華安證券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2、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0-83918088。
3、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 h t t p:// w w w. e f u n d s. c o m. c n。
特此公告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11月12日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根據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的銷售代理協議,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代理易方達平穩增長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策略成長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5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積極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的銷售業務。
從2004年11月12日起,投資者可在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各指定營業網點辦理基金的開戶、申購和贖回等業務。
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詳情:
1、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中心:96518
網站: h t t p:// w w w. h u a a n s. c o m. c n/
2、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20-83918088
網站: w w w. e f u n d s. c o m. c n
特此公告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