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運股份(600369)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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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2日 05:5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2004年11月10日下午,公司在重慶三峽賓館召開了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5人。董事王為革、劉龍鑄委托袁董事建國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獨立董事賴宏、楊松柏因故缺席會議。會議有效表決票為7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監事會召集人申永潔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董事長陳建威先生主持。會議審議并形成以下決議:
一、同意將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云南長運酒業(集團)有限公司1900萬元的股權質押給交通銀行重慶分行營業部,作為公司向交通銀行重慶分行營業部借款的質押擔保。 二、同意將公司持有的四川藝精長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3000萬元股權中的1500萬元股權質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華豐支行,作為公司為四川藝精長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向該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追加擔保(公司為四川藝精長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擔保的情況詳見2002年7月5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告)。 三、同意用公司持有的四川藝精長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3000萬元股權中的1500萬元股權向中信實業銀行沙坪壩支行的借款(1500萬元,已逾期)作質押擔保。 四、同意將公司持將有的重慶長華滾裝船運輸有限公司1020萬元股權和重慶市涪陵區三立滾裝港埠有限公司60萬元股權質押給重慶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客運有限公司和重慶南岸光大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公司善意履行合作兼并重慶船廠系列協議的保證和當不因故意原因導致合作不能進行時,以保障重慶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客運有限公司和重慶南岸光大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在兼并重慶船廠過程中的投入能夠得到清償。(合作兼并重慶船廠的有關情況詳見2004年8月19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公司公告) 五、同意將公司持有的參股公司四川長江水運有限責任公司1587.12萬元股權質押給四川長江水運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公司對重慶北部倉儲基地建設有限公司向四川長江水運有限責任公司借款的質押擔保。 2003年3月11日,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重慶北部倉儲加工基地建設有限公司(該公司已轉讓。轉讓具體情況詳見2003年6月28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股權置換公告)與四川長江水運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借款協議,北部倉儲公司向四川長運借款1587萬元。重慶北倉公司股權轉讓后,該公司向四川長運的借款1587萬元轉為本公司所用。由于公司經營虧損,近期法律訴訟不斷,給四川長運的該筆債權造成一定風險。為保證四川長運的債權利益,公司用持有四川長運的1587.12萬元的股權作為對該筆借款的質押擔保。 特此公告 重慶長江水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