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近年來,全國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數量持續大幅增長,2003年,全國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案件9271件,同比上升18.86%,今年上半年共新收知識產權案件5689件,同比上升25.42%。對此,在昨天舉行的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表示,人民法院將從4個方面采取綜合執法措施,嚴厲制裁各種知識產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他表示,要重視并依法適用訴前臨時措施和訴中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等措施,及時制止侵權行為,有效防止權利人損失擴大;要嚴格判令侵權人和違約方承擔民事責任,依法給予民事制裁,體現對權利人和非違約方的充分救濟;要注意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縮短知識產權案件特別是專利案件的審理期限,盡量避免中止訴訟,力爭在法定期限內審結案件,盡可能提高訴訟效率;要加大審判監督和業務指導力度。
他強調,對于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除依法判決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還可視具體情況依據民法規定給予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務和非法所得、罰款等民事制裁。特別注意貫徹知識產權侵權損害的全面賠償原則,加大賠償力度,不使侵權人因侵權在經濟上得到任何好處。(沈路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