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十一月十日電(記者陳國明)根據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要求,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等九部門昨日聯合發出通知,部署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及不合理收費。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各地設立的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各種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一律取消。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的涉及農民跨地區就業和
進城務工的手續,要按照“規范程序、公開透明、方便辦理”的原則進行簡化。同時將進一步清理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嚴禁利用辦理農民進城務工等審批事項或手續時,搭車收費或變換手法收費。
《通知》規定,有關機構為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提供職業介紹等中介服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所屬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應免費為求職登記的農民提供職業介紹服務。此外,農民工參加的技能性培訓,應堅持自愿原則,嚴禁強制農民參加各種有償培訓和職業資格鑒定并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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