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擬推50億理財計劃:存續期3年,到期虧損可獲補償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9日 08:18 上海證券報 | |||||||||
    中信證券(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公告稱,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關于證券公司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和目前市場的供求現狀,公司將首次推出50億元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并授權經營層將具體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向相關監管部門報批。     據悉,此次推出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暫定名為中信證券保本策略集合
    中信證券承諾將使用部分自有資金加入該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承擔有限責任,認購的份額為所有委托人(不包含公司)認購參與總份額的3%,但不超過2億份。中信證券承諾在該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并根據到期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該計劃的到期約定是指集合計劃委托人持有到期,如到期日可退出金額加上存續期內的累計分紅金額低于其投資金額,中信證券將僅以該集合計劃設立時以自有資金認購參與而持有份額的累計凈值,對其他委托人的投資金額損失進行補償。持有到期,指委托人在設立推廣期購買并一直持有到該集合計劃存續期屆滿的行為,但集合計劃委托人未持有到期而退出的,退出部分不適用此條款。     根據該集合計劃特點,中信證券擬將可投資品種劃分為穩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和風險類金融產品兩大類,穩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不低于80%;風險類金融產品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不高于20%。風險類金融產品,是指剩余期限超過該集合計劃剩余存續期的固定收益類品種,以及業績優良、成長性高、流動性強的股票等權益類證券、剩余期限超過該集合計劃剩余存續期的非首發可轉換企業債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等。     據了解,中信證券將按前一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1.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