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舉辦首屆保薦督導培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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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9日 08:00 上海證券報 |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促進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履行保薦職責,提高保薦代表人持續督導的工作水平,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舉辦了首屆保薦代表人持續督導培訓班。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趙海英在培訓班上指出,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的目的是通過建立市場力量對證券發行上市進行約束的機制,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表示,保薦制度的實施是中國證券發行制度改革具有標志性的重大事件。通過這次培訓,讓保薦代表人了解其持續督導責任,明確督導內容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流程,為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進一步做好持續督導工作打下堅實基礎。今后,上證所還將不定期舉辦此類培訓。     本次培訓班主要由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上證所上市公司部的人員負責授課,培訓的對象為今年2月1日《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實施后在上證所發行上市、再融資公司的保薦代表人。28家保薦機構中的約80位保薦代表人參加了本次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保薦制度目前情況和發展趨勢、保薦代表人持續督導與規范運作、信息披露監管規則體系和即將實施的新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     中國證監會和上證所的相關監管人員對上述內容結合目前的實際操作情況做了詳盡的介紹和分析,參加培訓的保薦代表人則在認真領會和理解的基礎上展開了討論,對進一步做好持續督導、規范運作和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各種好的方法和提議,整個培訓班氣氛熱烈,討論積極,培訓效果明顯。與會的保薦代表紛紛表示,保薦制度是證券發行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大家對于有效實施保薦制度還有一個學習和磨合的過程,特別是對上市公司持續督導信息披露工作還缺乏經驗,上證所及時組織有針對性的培訓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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