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記者 沈娟 發自上海
完善制度漏洞,除制定更加完善的監控及匯報制度、提高金融系統工作人員識別可疑交易的能力外,反洗錢監控工具也需要充分注重這一點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一份《2003年中國外匯領域反洗錢報告》出爐,這份由我國
反洗錢行政部門中發布的第一份工作年報透露出我國對于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視。
有金融專家也曾對中國洗錢數量做過評估,認為我國每年的洗錢規模在2000億元人民幣左右,大體上相當于中國經濟總量的2%左右。
博弈焦點
2003年,人民銀行頒布實施《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從此我國的反洗錢工作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這三項法規旨在防止違法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機構從事洗錢活動,并明確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的相關制度,從而構成中國“反洗錢”的三大堅強防線。
那么,對于反洗錢工作來說,除了從政策上的重視,從技術角度上到底應該如何來保證反洗錢工作更好開展呢?
洗錢和反洗錢的博弈關鍵就是監測外匯交易中的異常行為,記者了解到,銀行一般在外匯交易檢查中對于一些異常的現象進行甄別———對于大量使用現金交易而且交易頻繁的;外匯交易量在短期內數量過多或交易量異常的;大量通過銀行通存通兌系統實現異地外匯資金劃撥的;或者一個名字下有數個身份證號碼、一個身份證號碼下有數個不同人員名稱的,往往存在問題。
而對于異常行為的監測必然離不開良好的系統。隨著中國對反洗錢工作的重視,金融機構到底需要怎樣來加固自己的反洗錢電子系統呢?
監控機制需完善
據了解,在目前我國反洗錢工作存在的諸多問題中,反洗錢內控機制及大額交易和可疑資金交易報告制度中存在漏洞是一大重點。而且,當電子商務、電子交易等網絡金融交易出現以后,許多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也利用網絡和金融制度的漏洞參與到洗錢犯罪當中,給國家反洗錢工作帶來挑戰。
完善制度漏洞,除制定更加完善的監控及匯報制度、提高金融系統工作人員識別可疑交易的能力外,反洗錢監控工具也需要充分注重這一點。記者從中太軟件公司到,所有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需要的相關數據資料,均可由金融交易監測工具(TMT)中PBC模塊進行處理、提取和儲存。信息按“一個規定兩個辦法”時間長度要求儲存,并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格式隨時提取。TMT除了可以監測帶有明顯特征的5類大額本外幣交易、15類人民幣可疑支付交易和33類可疑外匯現金和非現金交易外,還可以對人行和外管局無法完全列舉的可疑交易情形進行自定義。
反洗錢也要“動成長”
由于洗錢手段的多種多樣以及洗錢活動特點的不斷變化,使反洗錢工作存在極大的難度,反洗錢規則也必須隨之調整,因此,反洗錢工作呈現出了一種“動成長”的需求。
從技術角度看,為滿足這種“動成長”需求,金融系統的反洗錢平臺也必須是“可發展的”,可以通過更新和自定義規則,滿足反洗錢的“動成長”需求。
要滿足反洗錢的“動成長”,則需要一套“可發展”的監測系統。記者了解到,TMT就是針對反洗錢“動成長”推出的全面反洗錢系統。TMT是一個參數化、智能化平臺,可以方便靈活地改變和增加新規則,并通過自定義規則和標準,靈活監控可疑交易,是一個可發展的反洗錢工具平臺。
國外反洗錢技術武器()
目前,在歐美發達國家,反洗錢的電子信息化程度很高。在美國,其財政部設立了金融犯罪情報中心,與全美各金融機構數據庫、金融監管機構數據庫聯網。借助該網絡,調查人員能輕松查到某個人的金融記錄、商業合同、雇主姓名、資產數額等數據信息。經過整理、分析,就可以勾畫出被調查對象的所有經濟交易的清晰脈絡,從而為調查提供線索。
英國也建有金融情報數據庫,通過實施可疑交易報告制度,收集、分析、調查交易信息十分方便。各商業銀行內部的反洗錢官員,則負責收集、分析和報告可疑交易信息。成為反洗錢工作的第一道防線。
澳大利亞還建立了大額現金交易與可疑交易并存的交易報告體制。金融機構按照統一規定的數據格式,自動采集交易數據,并通過網絡每天向金融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傳送。分析中心建立了“交易報告運用數據庫”,集中記錄、分析、處理各金融機構、人員提交的交易報告,并向有關執法部門提供信息。
《國際金融報》 (2004年11月09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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