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中國化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4年11月5日以傳真(包括直接送達)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曹江林先生主持,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
規定,所做決議合法有效。
經審議,全體與會董事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更名為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
鑒于公司玻璃纖維及制品主業的快速發展壯大,目前年生產能力已達21萬噸,位居亞洲第一,世界五強,2003年玻璃纖維及制品的銷售收入為77,454.31萬元,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91%,同時,考慮到公司上市之初的塑料地板、塑料管材等化學建材產業已從公司置換出去,為使公司主業更加突出,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形象,現提議公司中文名稱由“中國化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由“ChinaChemicalBuilding Materials Co., Ltd”變更為“China FiberglassCo.,Ltd股票簡稱由“中國化建”變更為“中國玻纖股票代碼不變。
以上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為符合公司擬更名為“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實施后注冊資本及股本結構變化的實際情況,需要對《公司章程》中有關條款進行修改。具體修改情況如下:
1、原
第四條 公司注冊名稱:中國化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修訂為:
第四條 公司注冊名稱: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
2、原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5616萬元。
修訂為: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2739.2萬元。
3、原
第二十條 公司現有股本結構為:人民幣普通股35616萬股,其中法人股23744萬股,社會公眾股11872萬股。
修訂為:
第二十條 公司現有股本結構為:人民幣普通股42739.2萬股,其中法人股28492.8萬股,社會公眾股14246.4萬股。
以上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04年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定于2004年12月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南路2號公司會議室召開公司2004年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內容如下:
1、審議表決《關于公司更名為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
2、審議表決《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特此公告。
中國化學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1月5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