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亞中小型企業的主要劃分標準是:雇員人數為1-50人的為小型企業(其中10人以下為超小型企業),雇員人數為50-250人的為中等規模企業。2003年,斯洛文尼亞中小企業總數為39,838家,占斯工商會登記企業總數的75%。其中,小型企業37,978家,占中小企業總數的95%,雇員人數在10人以下的超小型企業占小型企業數的93%。根據公司組織形式劃分,有限責任公司占中小企業總數86%,無限責任公司占7%,個體戶占7%。斯中小型企業雇傭員工總數為148,149名,個體戶50,000名,占斯就業人口總數的32%。2003年斯洛文尼亞中
小企業實現收入14,175億托拉爾(折合59億歐元)占斯GDP的25%。2003年斯洛文尼亞中小企業出口額占斯出口總額的6%,進口額占斯進口總額的13%,主要出口市場為歐洲。斯中小企業主要從事制造、采礦、建筑、手工作坊以及貿易和服務業等。為鼓勵和促進斯洛文尼亞中小企業的發展,斯政府制定了2002-2006發展規劃,其主要內容包括:營造有利的發展環境、提供優質的咨詢和培訓服務、協助制訂長遠經營戰略、向具有展潛力的中小企業提供財政扶持。斯洛文尼亞勞動和社會部,積極組織對中小企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同時對失業人員進行再就業技能培訓,為中小企業提供高素質的勞動力。斯大專院校設立企業家培訓班,對中小企業主進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幫助其建立現代企業管理模式,制定長遠經營規劃,迎接入歐盟后的挑戰。2003年斯洛文尼亞小型經濟發展基金共向斯中小企業提供了4,360萬歐元的資金支持,重點扶持創造就業機會、環保節能、高科技的具有競爭力的中小企業。根據規定,中小型企業可以分別獲得占其投資總額7.5%和15%的資金支持。斯洛文尼亞中小企業發展中心、斯中小企業雇主協會、歐盟信息中心三方共同協作,為斯中小企業的發展和進入國際市場提供咨詢和信息服務,并為青年、婦女和農民提供企業管理培訓服務,幫助其建立自己的小型企業。入盟后,斯政府根據歐盟的有關規定,參照執行有利斯中小企業發展的鼓勵政策。
(信息來源:駐斯洛文尼亞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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