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高盛同意與股東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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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5日 09:16 證券時報 | |||||||||
    福特汽車公司周三表示,該公司及高盛已經同意與代表股東的律師達成和解,這些股東認為福特汽車董事長比爾·福特曾利用職務之便從高盛的IPO中獲利。     福特汽車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協議,高盛將向福特汽車支付1340萬美元,其中1000萬美元劃歸福特汽車慈善基金會,剩余款項將用于支付律師費及其他成本。協議同時規定,兩家公司都無需承認存在不道德行為。
    股東爭議的焦點是福特董事長福特獲得了1999年高盛IPO的40萬股股票。股東團體在2002年11月致公司董事會的信中表示,如果不是因為擔任福特公司的董事長,他就不會得到數量如此之大的IPO股票,進而認為上述利潤應該歸公司、而非董事長個人所有。從福特汽車1956年上市起,高盛與福特一直保持著長期業務關系。     2003年2月,福特汽車的外部董事發現,董事長福特接受高盛IPO股票的做法并未違反公司政策。福特隨即宣布,他將賣出上述股票,并將所得捐贈給慈善事業。福特汽車表示,盡管股東的上訴無依據,但公司還是決定和解,以避免分散精力和產生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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