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越河內美亭體育場工程由HISG聯合體總承包,該聯合體由我上海外經、上海建工為主,上海現代設計集團、澳大利亞DVN公司為輔組成)
據越《西貢解放報》2004年11月2日報道,于2003年11月用于第22屆東亞運動會的越河內美亭體育場總投資為6900萬美元,中標價為5600萬美元,HISG聯合體承包的工程價值5900萬美元。總承包工程包括設計、施工、設備供給和安裝等。經審查發現“體育場的建設未執
行黨和國家關于示范性、民族性和現代性的要求”。
HISG聯合體中標后,將基建、輔助工程分包給越南建設進出口總公司、升龍建筑總公司、沱江建筑總公司等越國內公司。越建設部設備審定技術咨詢公司和澳大利亞centerONCOMES公司負責工程施工監理。
HISGW聯合體以很低的價格與各分包商簽訂合同,得到上百萬美元的差價。其中,基礎框架部分每立方米55.78美元,差價為32.8美元;主梁鋼架每噸408.1美元,差價為125美元。甚至其它一些項目實價為每立方米55.78美元,差價為82.92美元(僅占與投資方簽訂的單價的59.76%)
“違規的問題還有體育場設備的進口和安裝”。根據與主承包商簽訂的合同,全部設備均由西歐和美國進口(包括安裝的設備材料),而實際上有94.4%的設備發生變化。有價值1700-1800萬美元的設備與合同不符。而這些設備都得到UBTDTT(越國家體育聯合項目管委會)的批準。
“更嚴重的是用在體育場中的設備質量問題”。大部分設備的商標未注明產地國名。經查,發現有價值549.5萬美元的設備產地不明(占全部設備的30%);其中有79.38萬美元中國產地的設備和67.52美元其它亞洲國家的設備。依據合同,尚缺34.4萬美元的設備。“為何主承包商這樣違規而沒被制止?監查部門到哪去了?”
“體育場空調系統也有問題”。在合同中該系統的價值為378億越盾,而進口報單上僅有91億越盾,相差286億越盾。
“承包商采取不合作的態度”。在調查過程中,政府調查組多次建議HISG提供材料以確認產地證明,但HISG聯合體不同意。
該報稱,有關職能部門認為有必要成立調查委員會以認定549.5萬美元設備的來源。而工程質量負責人稱,“建設部已對工程進行了驗收”。該報質問:“549.5萬美元的設備想蒙混過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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