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3日電審計署日前發布2004年第5號審計公告,公布了國家林業局、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3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審計發現,2002年、2003年,國家林業局所屬調查規劃設計院偽造林業治沙借款合同和貸款利息回單,騙取2001年和2002年中央財政貼息147萬元,該局所屬調查規劃設計院擠占挪用“林業標準化項目”等專項經費425.88萬元,用于人員經費開支。
審計公告稱,2003年,質檢總局未經財政部批準,將本級檢驗檢疫技術保障專項經費預算1億元,批復給所屬7個二級單位。2003年,機關服務中心等四個直屬單位挪用檢驗檢疫技術保障專項經費2066萬元,用于辦公樓和職工宿舍樓的物業管理等項支出。截至2004年1月,國家標準物質研究中心私設“小金庫”累計金額247萬元,其中201萬元用于職工獎金等支出。
審計公告說,海關總署未及時批復所屬單位預算3.2億元。將收費業務費項目支出預算用于基本支出1.08億元。自行用行政管理費和緝私警察經費預算安排住房改革支出1.84億元。
此次審計公告還公布了各單位整改情況。國家林業局黨組已責令5個單位立即退回騙取和冒領的貼息資金,3月中旬該局已將5個下屬單位騙取和虛報冒領的499.3萬元資金收回并交國庫。質檢局已責成該單位進行糾正整改,目前已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海關總署對此次審計高度重視,該署成立了專題調研組,重新確定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工作績效的量化考核標準。
作者: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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