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推出車損險新條款,引起社會強烈反響。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武高漢3日就此事接受記者專訪時指出,經營者不應將虧損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從經營者的角度看,他們在理論上有權利調整格式合同的內容,并經過公示后,向消費者發出要約,但這種調整是否具有合理性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清楚。這不僅有利于保護消
費者的知情權,也有利于經營者順利開展新業務。
武高漢明確表示,中國消費者協會歷來反對任何形式的亂漲價和變相亂漲價行為,同時也反對一些壟斷行業或相對壟斷行業的漲價或變相漲價行為。這是因為,壟斷行業或相對壟斷行業給予消費者選擇的余地本來就很小。因此,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相對壟斷行業的經營者,推出如此重大的措施,應當事先向消費者征求意見。
武高漢指出,造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些業務出現虧損”的原因很多,這當中包括管理上和監督上存在的問題。因此,經營者不應一味地將虧損轉嫁到消費者頭上,而應當多從自身找原因,通過加強監管改善經營狀況。
作者::張曉松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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