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及其資產債權管理公司想出了討債的新招,花費上百萬元在報上登載了欠債人黑名單廣告,但此舉在社會上引發(fā)了廣泛的爭議。
首先,在報上登載欠債人的名單,固然可以起到公告的作用,讓黑名單上的人知道自己已被“張榜公布”,感受到壓力,有可能促使其盡快想辦法還款。但是“情節(jié)”重與輕(欠款額度不同、惡意拖欠和非惡意拖欠)都享受了被公布的同樣“待遇”,本身顯然有失公
平。同時還可能導致互相攀比的心理。欠款少的說不定還會等等看,看你銀行把欠款多的人怎么樣處置。有人甚至還會認為:對5300多人,銀行如果要用法律訴訟的手段追討,還不一定什么時候輪到自己呢。
其次,一家銀行一次性就能列出長長的達5300多人的黑名單,在讓人看清楚了社會誠信缺失之嚴重程度的同時,還證明了社會上不講信用的大有人在,它已經成為極其普遍的現(xiàn)象。銀行此舉更多的是給了同樣進行個人信貸消費的人們一個心理暗示:欠債不還銀行也拿之沒辦法,大不了就是公布一下名字而已。
最關鍵的還在于,銀行此舉更大程度上還將造成人們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失去信心的后果。社會信用體系是一種社會機制,要想健全這樣一種社會機制,需要信用道德文化的弘揚和信用法律環(huán)境的建設相得益彰才行。向社會公布黑名單的方式,是否已經侵犯了欠款人的隱私權尚存爭議,而銀行用帶道德爭議的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卻傷害了他人的正當權益,同樣是沒有為客戶嚴格執(zhí)行保密義務、不講誠信的舉措,在這種情況下,必然又會對原本脆弱、尚在形成之中的社會誠信體系起到反作用力。
筆者以為,誠信的喪失,其根源在于社會與市場缺乏一種有效的秩序制約。很多人或單位存在機會主義的情緒,存在“法不責眾”的僥幸心態(tài),社會上因此盛行不講誠信的風氣。而在某種意義上說,銀行此舉有意無意地承認了自己對這股不良社會風氣的無能為力。
因此,在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架構和運行機制沒有形成的情況下,著力建立起相關監(jiān)管部門的信用監(jiān)管機制就顯得格外重要,它也是避免信貸消費尷尬的當務之急。(孫鳳忠)(夏天/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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