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關輝
日前,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對正在申請成為第五批物業管理三級資質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對外公示。據悉,此次公示截止日期為2004年11月2日。
公示的8家企業有:南京真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萬達購物廣場管理有限公司、溧
水縣盛榮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鑫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盛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康永泰科工貿有限公司、南京快樂世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金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市民如對公示企業申報情況的真實性有異議或了解企業一年內有下列13種行為之一的,可與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聯系。這13種行為包括:1、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2、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業務一并委托給他人;3、挪用專項維修資金;4、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途;5、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6、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7、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8、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不按規定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有關資料;9、與物業管理招標人或者其他物業管理投標人相互串通,以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10、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投訴較多,經查證屬實;11、超越資質等級承接物業管理業務;12、出租、出借、轉讓資質證書;13、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市場報》 (2004年11月02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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