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一款有著貴金屬材質外殼、華麗的屏幕的手機,開出21萬元的天價,居然也“并不乏人問津,半年不到就賣出了10多部”———如果說這是有些人在暴富帶來的暈眩感驅使下,不理智地做出的炫耀性消費行為,我們不妨抱著“同情”的心態來看待的話,一些“經濟學專家”極力把它作合理化的辯解,就需要我們認真思考了。
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先舉一個極端一點的例子。今年5月,廣西合浦縣一名發廊妹因為與人打賭,竟然脫光衣服在當地人流最多的街道上“裸奔”半個多小時,結果引起了眾人的圍觀和唾罵,甚至召來了警察。按照“經濟學專家”的邏輯,她如何“消費”(拒絕“消費”衣服也是一種消費),完全是她的自由,“無可厚非”,法律對“裸奔”也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但社會卻肯定難以接受這種行為,“眾人”的反應就是證明。
問題出在哪里呢?經濟學上有一個“外部性”理論認為,消費者在自己的消費活動中會對社會產生一種有利或不利的影響,這種影響就是消費的外部性。它使得消費行為不再僅僅是私人的,而且是社會的。所以任何一個人在花自己的錢時,都不能單圖一個“爽”字,而要考慮到社會影響。那位發廊妹之所以被眾人指責,就是因為她的“消費行為”挑戰了社會習俗和傳統道德。在當前社會貧富差距急劇擴大,5000元的學費就可以逼死一個大學生家長的情況下,用21萬元買一部并不實用的手機,其“外部性”肯定對社會造成了傷害,當然應該受到社會輿論的批評。
“經濟學專家”可能會辯解說,21萬買手機沒有錯,錯的是傳統。但身為“經濟學專家”應該知道,傳統的改變需要從“邊際”開始一點點的“演進”的,而這需要時間。不檢討自己的行為而簡單地指責傳統,那豈不是以道德判斷代替經濟學分析了嗎?在邏輯上不是與“破四舊”無異了嗎?
最后說說“仇富”。我覺得社會上之所以會在一定范圍內存在“仇富”心理,除了部分富人“不仁以富”而后又“為富不仁”之外,富人們喜歡用“炫耀性消費”來不斷沖撞社會習俗和傳統道德等“不成文法”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靠呼吁“不要仇富”是不行的,靠炒作“私產入憲”也不行。惟一可行的是富人群體的理性和成熟,趕緊從暴富帶來的暈眩感中走出來。如果富人始終不能成熟,那就只能一切隨緣了。(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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