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屯河(600737)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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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2日 06:0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新疆屯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10月30日11:00時在新疆昌吉市公司本部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四名,代表股份242,534,160股,占公司總股本805,604,226股的30.1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副董事長王毅民先生主持。會議采用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如下決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補選董事的議案》。 1、選舉胡建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242,534,16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2、選舉白國紅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242,534,16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3、選舉孫雙銳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242,534,16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4、選舉馬肯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242,534,16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5、選舉覃業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242,534,16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6、選舉杜暢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242,534,16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以上董事簡歷詳見2004年9月30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 三、律師見證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新疆天陽律師事務所李大明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該所律師意見認為:公司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本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四年十月三十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