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埃及吸引外資的政策措施
1、制定埃及的投資發展戰略。這一戰略將有助于鞏固和協調各個部門所做的努力,特別是外交部和國際合作部等。該戰略也得到促進投資方面的國際專業化公司的資助。
2、加強信息化建設。在埃及不同地區的經濟協調和發展活動中進行信息化建設,突出
有效性、準確性、復雜性、多樣性。
3、密切關注外國直接投資(FDI)在全球范圍內的流向。通過分析,把這些數據放入適用的數據信息系統,供制定決策時參考。
4、按照國際標準,列出在埃及的所有外國直接投資的清單。埃及政府建立了一個專門小組與在埃及的外國直接投資的代理們進行聯系,通過計算機傳輸數據收集。
5、積極參加國際及地區間的投資團體和委員會。為促進埃及經濟實力的提高,有效地鼓勵外資的流入,埃及參加了為多邊國際投資協議談判而組建的“后期執行評估委員會”,該組織主導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主體框架。
6、著手研究某些國際協定帶來的影響。埃及政府正著手評估阿拉伯自由貿易區、埃及與歐盟、美國簽署的伙伴協定等對外國投資的直接影響。
7、進一步發揮駐外商務代表處的作用。為了提高對埃及發展項目的投資,埃及在全世界或國外埃及人的社區中,發布埃及投資的有關信息,舉行相關會議,在國內外舉辦研討會、專題討論會等,對商家和有實力的投資者發放宣傳品和出版物。
8、爭取一些私人企業的資助。埃及政府通過一些私人企業的資助,將介紹有關埃及經濟改革和投資機會的宣傳資料提供給世界性的雜志社和出版商。五、埃及吸引外資中的行業限制
埃及政府對從事進口業務企業有嚴格限制,規定埃及人才能注冊從事進口業務;外國人不得在埃及從事商品流通和批發業務;在埃及開辦超市和連鎖經營要經過特別委員會審批通過;只允許埃及人注冊從事投標業務的商業代理;建筑和運輸服務行業,外資股份仍受到限制;在建筑服務行業,商業存在必須是合資企業,且外資股權不得超過49%;在未得到國有航空公司(埃及航空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任何私營或外國航空承運人不得經營從開羅出發和抵達開羅的定期航班業務;不允許外國投資者斤
(信息來源:駐埃及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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