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項情況
本課題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其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課題主旨
其主要內容分為6個部分。
1.物權法總論。著重對物權的概念、特征、物權與債權等概念的區別、物權法的調整對象、物權法的價值和基本原則等物權法中的基本問題進行了探討。
2.物權變動問題。對傳統的物權行為的概念以及關于物權行為的各項理論和立法模式展開了評述,明確指出我國不宜采納德國法上的物權行為理論,并建議我國物權法應當采用折衷主義的物權變動模式。
3.財產所有權制度。闡述了財產所有權的概念和內容,比較分析了有關所有權的各種學說,區別了所有權與產權以及財產權的概念,并對所有權制度的歷史發展進行了闡述。
4. 用益物權制度。通過探討各種用益物權形式,從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用益物權體系。
5. 擔保物權。這一部分結合我國擔保法以及司法實踐,對抵押權和質押權制度中的疑難問題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見解。
6.特別法上的物權與占有制度。對占有制度進行了研究,對占有在物權法和債權法上的保護方法進行了探討,并提出我國物權法應當建立獨立的占有保護請求權。課題組成員
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教授主持本課題,課題組成員有:郭明瑞、吳漢東、錢明星、梅夏英、王軼。(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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