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人士稱“保證金恐慌”沒必要
本報訊近日來鬧得沸沸揚揚的“高危券商名單”,令投資者產生恐慌。特別是在所謂“名單”之列的券商中有賬戶的人,更是惶惶不可終日。
投資者:害怕資金出問題
據《北京晨報》報道,“我的賬戶在某某證券公司,請問上沒上‘高危券商名單’啊?我需不需要轉走呀?”一位姓金的女士在電話中焦急地問。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前一段《有關部門就收購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公告》,以及隨后就此公告的《解釋》發布后,一些千萬元戶、億元戶惟恐委托券商理財資金受損,紛紛轉戶,甚至撤出資金。而近期隨著媒體對“高危券商名單”的曝光,很多中小散戶也加入到轉戶的行列中,他們把自己的保證金賬戶從所謂“高危券商”中轉出,而尋找“名單”上沒有出現的大券商落腳。
律師:破產目前還很少
就投資者極度關注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北京齊致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胡永春。胡律師說,券商破產牽涉到社會穩定等,因此通常的做法是收購和托管。而對客戶保證金和委托理財資金,法律有規定應由托管方和收購方來承接,被托管的券商只要交易席位沒有被撤銷,投資者還可以進行正常交易,因此對投資者并不構成損害。
即使有券商已經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目前的情況仍是由國家買單,規則出自上文提到的《解釋》,“對個人儲蓄存款的合法本息和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實行全額收購”。但也有人提出,隨著市場化程度的加快,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因證券公司挪用投資者保證金而給個人帶來的損失,必將由券商和個人共同買單。因此,對投資者來說,選擇已經將自有資金與客戶保證金分開管理的經營規范的券商,的確是較為重要的。
業內人士:保證金相對較安全
記者就此問題也走訪了一些市場人士。江蘇天鼎的秦洪特別提醒投資者,客戶保證金與個人債權不是一個概念。保證金如同儲蓄,沒有和證券公司產生債權債務的合約,而委托理財才有個人債權之說,因此不與券商發生委托理財的關系,單純的保證金賬戶托管,目前一般還不會有血本無歸的風險。
有投資者認為,證監會盡早推出券商的經營規范、信用優劣的評判標準,對投資者而言是件大事。(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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