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中國保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日前有學者稱保險業目前存在“泡沫”的問題正式表態,申明中國保險市場并不存在所謂“泡沫”,而個別學者所認為的中國保險業存在“泡沫”的觀點,實質上是對統計口徑的認識問題。此外,中國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就分紅險、投連險等新型壽險的保障功能以及保險業風險防范等問題作出了解釋。
個別學者觀點值得探討
中國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表示:“最近幾天,部分媒體就個別學者發表的保險市場存在40%‘泡沫’的觀點進行了大量報道。這些報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我們認為,作為學者,對保險業的有關問題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是正常的,也是我們歡迎的,觀點是否正確可以作為學術問題來探討。”
但他表示,中國保險業不存在所謂的“泡沫”。“個別學者用‘中國保險業40%是泡沫’來形容中國保險業的現狀是一個不符合事實的判斷”。而這一觀點實質上是對統計口徑的認識問題。
袁力表示,關于保費收入的統計口徑,并沒有個別學者所說的“國際慣例”。而據中國保監會的了解,國際上大多數國家都將分紅和投資連結類保險產品的業務收入計為保費。我國現行的保費收入統計方法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和大部分國家的統計口徑是一致的。
保監會在統計保費收入時,按照不同的業務類型進行了分類,分紅、投資連結和萬能等保險產品都有專門的統計數據。保監會定期把分類統計的結果向社會公布。
他強調說:“我們通常講的經濟發展中存在‘泡沫’,是指經濟發展過熱導致資產價值虛增。個別學者所稱的保險業的‘泡沫’,和大家一般理解的‘泡沫’完全是兩回事。”
保監會督促保險公司重視產品保障功能
不能否認分紅保險的保障功能。對于一部分分紅保險和投資連結保險產品保障成分較低的問題,袁力表示,分紅保險和投連險等投資性保險產品與傳統型保險產品還是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因為在我國,傳統壽險產品采取的是固定回報的方式。作為新型產品推出的分紅壽險,則采取先承諾一個固定的回報,當保險公司實際經營成果高于預定回報時,將高出部分的收益按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進行分配。因此,“分紅保險的保障功能和傳統壽險產品沒有區別”。
“而投資連結保險是指包含保險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個投資賬戶擁有一定資產價值的保險產品。是投資的比重大一點,還是保障的比重大一點,不同的產品是不一樣的,是客戶根據自己的需要來確定的,不能一概而論。保監會一貫高度重視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督促保險公司重視產品的保障性問題。目前這項工作已取得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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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00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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