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沙特阿拉伯報《ARABNEWS》報道稱,沙特內閣已于19日批準修改公民法,允外國人獲永久居留權和沙特公民身份。以此“招攬人才”和“留住人才”。連續在沙特居住10年,且具有當地所需要的經驗和專業技術者,符合申請條件。但對50歲的申請者來說較為困難,這些人必須具有當地所必需的某種專業技術,且在沙特居住已滿10年,而非以前制定的5年。對于婚嫁到沙特的婦女,可以選擇保留原國籍,也可以隨丈夫獲得沙特公民身份。已放棄原國籍病已歸化沙特國籍,且已居住在沙特的已婚婦女,現在就可以申請獲得沙特國籍。
婚嫁到國外的沙特婦女,如果已申請獲得夫方國籍,將失去沙特國籍。沙特人的外國妻子或原沙特藉寡婦,如果放棄原居住國國籍可以申請沙特國籍,。沙特不允許保留雙重國籍。18歲以下的兒童將可能因其父親的新國籍選擇問題,會喪失獲得沙特國籍的機會,不過到了18歲時,仍可繼續申請以獲得沙特國籍。申請沙特國籍(公民身份),須符合下列條件:已連續在沙特居住10年以上者;沙特本國所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須精通阿拉伯語(說、讀、寫方面);沒有任何涉及道德犯罪坐牢6個月以上者。
(信息來源:駐沙特阿拉伯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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